发现问题是开展巡察工作生命线和主要任务,内部制度完善是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关键所在。近日,宿迁市在第七轮巡察工作中全面推行巡察工作底稿制度,有力规范巡察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巡察报告质量。
巡察工作底稿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表格和佐证材料两部分。工作表格分为两类,一类为工作底稿分表,一类为工作底稿汇总表。工作底稿分表是按照发现问题的先后顺序逐人、逐事、逐项问题编制,形成一人、一事、一问题一底稿的巡察材料。分表内容主要记录问题来源(信访举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部门移交)、问题描述、承办人意见、分类意见(三大问题、六个围绕和六项纪律)。佐证材料主要包括问卷调查、信访件、访谈记录、资料账册凭证、深入了解情况和相关情况说明等,一般应于发现问题后2日内完成填写,经签字确认后,形成的纸质档案不得涂改、更换、销毁。工作底稿汇总表主要记录巡察查实所有逐人、逐事、逐项问题,内容包括发现问题概述、问题分类、问题提炼(立行立改事项、写入报告反馈和作为问题线索向有关部门移交),一般应于巡察进驻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填写人、巡察组副组长和巡察组组长三方共同签字后,按照一个问题、一份底稿、一套资料的形式装订归档。
据悉,为了高质量实施巡察工作底稿制度,宿迁市要求严格按照见时间、见事实、见数字、见原因、见性质,问题程度表述清、产生影响表述清“五见两清”的标准编制巡察报告问题底稿,不仅切实为撰写巡察报告提供有力支撑,也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开展流程,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在以往巡察期间,我们虽然及时汇总每天初步发现的问题线索,但是记录形式零散,未形成系统化、规范化操作,尤其是在后期归档档案资料时候,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返工梳理问题佐证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现在推行巡察工作底稿制度,对我们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撰写巡察报告和强化巡察人员责任意识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有效的。”巡察干部小蔡深有感触地说道。(陈亮 徐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