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2020改版 > 一线手记

“兼职取酬”不可取

发布日期:2018-09-29信息来源:太仓市纪委市监委字号:[ ]

  “感谢派驻组对我的这次谈话提醒,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公职人员‘兼职取酬’的确不可取,我会把兼职的违规所得一并上缴,今后也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希望组织上能给我改过的机会……”听到被监督部门的一名违规兼职取酬的当事人这样表态后,我的心里顿时踏实多了。

  这次谈话提醒,源于6月份的一次“微体检”。我所在的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紧扣“精准监督”,在被监督部门中探索开展了以“微体检”为主题的“嵌入式”监督。

  所谓“微体检”,就是围绕被监督部门的中心工作及部门特点,每次突出一个重点主题,如财务管理、重点项目、政策落实等经常性地进行“廉政体检”,实现一次体检,规范一项工作、出台一项举措、堵塞一些漏洞,确保被监督单位“肌体健康”。

  开头的一幕,就是我们以查纠“四风”为主题的“微体检”中发现的问题。

  在组织“微体检”过程中,我事先就向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汇报,并根据年度计划,拟定工作方案,抽调了审计、会计等专士人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座谈等方式,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10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一些疑似“四风”问题线索开展重点核查。

  “你们协会聘用的两位同志是什么身份?”在发现协会账上有固定工资支出后,检查组的小王就直接提出了疑问。

  “这两位同志是我们单位的退休干部,因为工作需要临时返聘的。”该单位的同志解释道。

  “那属于兼职取酬了,这笔报酬怎么会在协会的账上列支呢?”小王继续追问着。

  “啊!当时倒没考虑周全,在协会账上列支和行政账列支没什么区别吧?”该单位的同志有点着急地解释。

  “你们的这个做法是有问题的。早在2014年中组部就发出通知,要求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问题,太仓市去年再次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自查自清。”我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

  “嗯嗯,好好,我们马上进行整改。”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诚恳地说。

  为确保发现的问题无异议,我及时组织人员对这2名在协会兼职的人员进行进一步核查。原来,该2位同志均是部门的退休公务员,被行业协会聘任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这显然已违反了公务员兼职取酬的相关规定。

  “这样的情况是个别现象,还是在其他协会也存在?”为彻底解决兼职取酬的问题,达到举一反三,我当机立断,要求被监督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同时,对此次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考虑到该2人均已退休,同时也为协会做了大量的积极的工作,经过检查组集体讨论并报请相关领导。我们第一时间要求清退违规所得,并对2位当事人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

  此次“微体检”虽然告一段落,但作为不走的巡察组,派驻组只有站稳立场,摆正位置,积极探索创新,借用巡察的方式和手段开展监督,才能更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今年以来,我组共对6家综合监督单位实施了“微体检”,发现问题45项,提出整改建议24条,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6人,切实当好维护党内良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王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