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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纪委通报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1-12信息来源:徐州市纪委监委字号:[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近日,市纪委通报了8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典型问题。

1、丰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王林召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到位问题。根据丰县城建指挥部安排,王林召负责凤翔路、丰邑路、南苑路西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协调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王林召对工作调度、监管不到位,导致施工方将供电线路电力电缆线挖断,造成大面积停电。2018年8月,王林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沛县城管局局长任泽亚、规划局副局长孔刚等人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拖沓问题。沛县汉皇老年公寓项目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擅自改变规划、无证违规施工建设,县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国土局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违规行为。2018年4月,任泽亚、孔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邳州市陈楼镇小薛村党支部书记薛道久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力、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问题。薛道久在“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中,对小薛村扶贫建档立卡户和脱贫情况数字不清,底数不明;落实帮扶工作措施不力,没有深入到低收入户了解、掌握被帮扶情况,对帮扶责任人督导不足。2018年6月,薛道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贾汪区徐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李昆等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行动少、落实差问题。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徐州开展“回头看”工作期间,发现徐州工业园区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固体废弃物倾倒在周边乡镇。李昆负责工业园区环保工作,既不按照规定调度工作情况,也不到企业实地察看,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倾倒行为。2018年9月,李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贾汪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监察科科长张家清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云龙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王方撰写公文照搬照抄、应付工作问题。王方在撰写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信息时,为图省事,不主动思考,不结合实际,原样抄袭外地做法形成工作信息,并在区政府信息网公开发布,造成一定影响。2018年5月,王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6、鼓楼区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安晓峰大操大办问题。2017年9月22日,安晓峰在为其次子举办喜面宴会中,收取所在单位下属10名工作人员所送礼金41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安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泉山区群英社区党委书记穆香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8年2月,穆香军擅自将上级发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经费6.5万元发放给13名社区工作人员,每人5000元。2018年6月,穆香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基建办副主任赵桂廷(主持工作)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25日,赵桂廷接受新医院项目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宴请,并在饭后同招投标代理公司负责人到娱乐场所进行消费。2017年12月,赵桂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实行6年,以上党员干部依然缺乏敬畏、顶风违纪,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其深刻。元旦、春节双节将至,纠正“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树“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细处着手,向实处着力,在继续盯紧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的同时,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突破攻坚,一刻不停歇地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治不为与促有为齐抓,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实干精神、鼓励担当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通报问题引以为戒,带头严守纪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级做给一级看,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者,露头即打、一抓到底。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般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查严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营造遵规守纪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