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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30信息来源:宿迁市纪委监委字号:[ ]

1.泗洪经济开发区新型膜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苗文成违规借款给管理和服务对象并参与企业具体事务问题。2019年,苗文成介绍徐某与客商张某共同注册成立公司,并与徐某达成口头协议,以年息18%的利息借款146.4万元给徐某投资。同时,苗文成参与该公司经营管理、插手股东之间经济纠纷。2020年8月,苗文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员白永辉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挂靠企业领取报酬、与他人串通投标问题。2007年底至2015年,白永辉将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挂靠在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领取报酬18.12万元。2017年,白永辉等人借用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资质,围标宿豫区某装修工程,以1635.77万元中标。白永辉因犯串通投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2020年6月,白永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3.宿城区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王东虎、王官集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王聿辰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相关建设工程结算长期拖延问题。2017年,王聿辰在上报王官集镇畜牧兽医站拟建设工程清单时,工作失职,少报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行任何手续,直接要求施工方增加工程量。负责乡镇畜牧兽医站改建工程工作王东虎履职不力,未进行核实,擅自同意增加工程量,且新增工程款超过采购金额64%,导致新增工程至今无法结算,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王东虎、王聿辰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