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9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法院党组进行了巡视。8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省委对省法院党组开展巡视,既是对省法院党组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体检”,也是对省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巡视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抓住了关键,为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工作提供强大推动力。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省委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全省法院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抓班子带队伍强基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以巡视整改成果提升打造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87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的23项,取得明显成效的20项,其他明确到11月底“取得明显成效”或“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任务均已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今年年底前以及明年完成的整改任务也正在有序推进。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心研究部署。8月10日下午,接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省法院党组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娄勤俭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认真研究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部署整改落实工作。8月14日,省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行逐一分解,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的分解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9月4日,省法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研究确定了236条省委巡视整改措施。9月14日,省法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9月29日,全省法院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再次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10月14日,经巡视办审核同意,院党组下发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以及三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省法院抓好整改落实。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发动,全省法院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严肃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省法院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茅仲华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省法院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牵头27项整改措施,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茅仲华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议,部署、调度、督促、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工作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省法院各部门、各级法院对照整改方案抓好具体措施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进。针对巡视反馈的87个问题,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每个反馈问题、每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全面、详细、精准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推进机制,实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提示单制度,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及时进行提醒提示。实行巡视整改推进会制度,由相关分管院领导定期召开推进会,掌握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整改推进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依纪依规问责处理,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坚持求真务实,强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坚持挂图作战,对照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收手、整改不到位绝不收兵。严格质量标准,强化验收把关,逐项落实可检查、可评估的具体整改措施,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内容不虚、取得实效,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五)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视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抓好建章立制,把制度落实到巡视整改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在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不断加强。坚持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统领,同步推进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等3个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升。坚持全省法院整体联动,上下贯通,以一改到底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一竿子插到底,从根子上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落实“三个规定”、司法作风专项整治等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政治机关建设有欠缺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队伍革命化’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首要任务,列为首要议题,院党组、领导班子带头领学促学,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着力学深悟透。组织开展了1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强化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意识,将新思想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班的必修内容,确保政治轮训常态化全覆盖,教育引导干警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于心,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二是切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7月1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以“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以‘两个坚持’引领高质量司法实践”为主题,为省法院机关全体干警上专题党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开辟学习专栏专题学习等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省委、省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南京海事法院、南京江北新区法院相继揭牌运行。邀请省委政法委领导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干警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活动。联合无锡、苏州、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宿迁、连云港等地市委对法院开展巡察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是切实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印发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机关党建“三级责任”清单,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以“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省法院机关22个党支部推出了各具特色的支部品牌,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广新沂法院“持之以恒抓党建,深度融合促审判”经验做法,新建“初心守望庭”和“法官活动室”,作为专门的党建活动场所。设立“党建工作专刊”,及时刊发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动态和新思想学习成果。组织开展学习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先进事迹,邀请省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姚欣为全院干警讲述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的经历和体会,推出以纪念党的重要历程和省法院重要党建活动为主题的党建沙画、抗疫主题歌“第十四天”等党建教育产品,采取快闪、“同歌庆七一”等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四是切实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加强党性党纪党规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底线。继续落实好省纪委监委《关于对省法院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协同监督的方案》的要求,持续深化“三项队建”活动,持续深化“套路贷”虚假诉讼以及涉黑涉恶专项整治,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涉黑涉恶案件的查处力度。定期编发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并督促各支部按照要求开展通报案例学习,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效果,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是切实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省法官培训学院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严格学员考勤管理,定期向全省法院通报学员考勤与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指导、督促徐州中院、无锡中院深刻汲取教训,强化干警教育引导,增强干警自觉抵制司法领域西方错误思潮的能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政治鉴别力。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省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省法院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分析研判机制、重大案事件应对处置机制。今年以来,省法院党组两次专题研究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形成《中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2019年和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报告》向省委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全省法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印发全省各级法院,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意识形态工作提出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省法院机关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内容,纳入干警教育培训必修课程。2020年9月,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持续完善新闻舆论工作各项机制。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自媒体账号的梳理、备案工作。研究开发全省法院舆情风险评估系统,并嵌入全省法院法综系统,实现数据内外网交换。落实新闻发言人列席党组会、审委会制度,及时掌握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相关情况,更好地做好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省法院今年召开新闻发布例会21次。将新闻纪律和舆情处置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内容。指导丹阳法院妥善处理有关舆情事件,通过镇江中院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媒体报道丹阳法院违规解除被执行人出境限制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督促镇江中院针对该起事件进行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完善执行制度机制,强化执行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形成舆情周报、专报制度,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涉法涉诉网络舆情动态。

3.关于“政治敏感性不够强”的问题

切实提高政治敏感性。深刻反思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司法改革的首要遵循,在起草制定文件、部署开展工作、建章立制等工作中突出强化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真正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坚持立行立改,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受到处分后,理论学习中心组名单未变更、法官协会未换届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有不足方面

4.关于“部分政策文件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提高政策文件的针对性、实效性。起草政策文件过程中面向中基层法院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政策文件出台后的跟踪问效,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审理有关难点法律问题情况开展调研,已形成《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审理有关难点法律问题情况的报告》。围绕服务保障文化高质量发展,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取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经典案例,以四格漫画的形式,通过质朴的语言,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民法典》。组织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条文实务详解》,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选取民法典对此前相关法律作出实质性修改以及新增的重要条文,按“条文正文”“变迁指引”“适用精解”“案例新解”体例逐条详解。

5.关于“一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六稳”“六保”司法举措落实,努力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1)及时完善司法政策。围绕涉疫情刑事、破产、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出台一系列指导意见、审理指南,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做好服务保障夺取“双胜利”工作。如,会同省人社厅、司法厅出台《关于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调解和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影响及其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努力提高常态化应对疫情的前瞻性针对性。(2)精准服务复工复产。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尽可能采取对企业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地运用和解、调解的方法化解纠纷,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渡过难关。围绕“六稳”“六保”工作,组织开展涉黑恶刑事涉财、职务犯罪涉财、涉民生、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涉金融等案件六大专项执行行动。(3)积极开展在线诉讼。运用远程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及时定分止争,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截止到10月底,全省法院网上立案50.4万余件,网上开庭6.5余万件,网上调解4万余件,电子送达143万余件。(4)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持续关注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青岛、新疆喀什等部分地区新增病例动态变化情况,及时下发通知,督导各部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干警排查国庆假期、出差等期间行程,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健康管理,落实出行相关报备要求,执行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制度。持续加强院机关管理,严格落实测温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按防控要求规范处置,重大活动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建立落实节假日值班和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双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管理、就餐服务保障,切实履行应急值守职责。截至目前,省法院干警无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决确保如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1)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以院长为总指挥、分管院领导为副总指挥的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攻坚指挥部,先后下发多个通知文件,督促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攻坚举措,提升“六清”质效。10月21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次推进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部署收官冲刺阶段工作。(2)加大通报督促力度。建立周例会、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进展情况,逐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涉黑恶案件审判执行攻坚力度。目前,全省法院“案件清结”等工作有序推进。(3)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夏道虎院长、茅仲华副院长、蒋惠琴副院长分别带队赴常州、宿迁、泰州、无锡等地督办督导,与中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座谈,督促强化力量配备,加大保障力度。全省法院在法官入额、职级晋升等方面注重向一线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倾斜,有效调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4)圆满完成既定任务。截至9月底,全省法院3月底以前受理的882件一审、238件二审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审结,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3月底前生效的涉黑恶案件执行到位率实现大幅提升,圆满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江苏法院开展驻所科技法庭建设、积极推行“云端审判”等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调整省法院处置非法集资犯罪陈案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大力度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处置工作。加大对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审判指导力度,明确专人负责,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追赃挽损等方面开展指导,确保案件及时依法处理,避免形成新的陈案。对省处非领导小组明确的3件在审陈案,由专人领导、专人负责,逐案与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明确案件推进时间表;督促受案法院加强与侦查、检察机关联系,强化涉案财物权属查明工作,力争作出可供执行的判决、裁定。目前,2件已审结,另外1件尚在推进中。个别案件在省法院协调督办下取得实质性进展。指导相关法院摸清非法集资犯罪陈案情况,制定陈案清理计划,推动统一开展处置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执转破工作,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执转破”工作纳入《关于完善全省法院单独执行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指导意见》,加速推进全省法院“执转破”工作,僵尸企业出清力度持续加大。加大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对“执转破”工作考核力度。省法院加大对全省法院“执转破”工作的指导,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有效解决“转不了”“破不掉”问题。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转破案件1568件。

6.关于“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不够主动”的问题

一是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综合考核。落实涉安全生产案件、涉黑案件必发司法建议制度,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发送涉安全生产案件司法建议58件,涉黑恶案件司法建议157件。省法院发送司法建议4件。

二是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1)“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得到有效纠正。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法院共排查2016年以来审结的民间借贷等案件681817件,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纠正案件25773件,涉案标的78.3135亿元,如徐州“二曹”案等一批“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得到纠正。(2)“套路贷”虚假诉讼得到有效遏制。8月31日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长效机制。自去年8月1日以来,新受理的民间借贷类案件,因涉嫌“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被一审裁定驳回起诉案件2884件,涉案标的26.7954亿元,二审裁定驳回起诉案件381件,涉案标的4.3871亿元,不法分子通过虚假诉讼掩盖“套路贷”、实现非法利益的通道被有效切断。(3)全省法院新收民间借贷案件数明显减少。去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一审新收民间借贷案件49457件,同比下降31.48%。2019年全年,一审新收民间借贷案件165727件,同比下降10.76%,自2015年以来案件量首次出现负增长。今年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一审新收民间借贷案件70413件,同比下降53.60%。

 三是扎实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活动。10月13日,印发《全省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推进“法官进网格”走深走实列为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14项重点工作,纳入部门、法官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常态化组织法官进网格。10月15日,李玉明专委调研指导宿豫区豫新街道锦华社区“法官进网格”及“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并至宿豫法院调研一站式建设及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至泗阳法院调研人民调解及“两个中心”建设工作。

(三)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有差距方面

7.关于“对审判质量的日常监管配套机制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7月,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制度规定进行宣讲、解疑答惑,厘清正常监管和说情干预的界限。7月,院领导带队对全省法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先后督察了12个中级法院、南京海事法院以及27个基层法院,抽查了118个部门和9个基层法庭,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全省法院共排查出领导干部干预案件6人次6案、内部人员过问案件107人次118案。

二是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6月,出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定位、讨论案件的范围、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判监督管理功能。7月,出台《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明确类案强制检索适用的情形、检索的方式、检索的范围、检索的平台及检索结果的运用等,发挥类案对法官办案的参照或参考功能,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裁判尺度统一。起草《合议庭工作规则》,将合议庭评议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年底上线试运行“审判风险监督和流程风险防控系统”(“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加强院庭长对审判执行的常态化管理,推动监督管理公开透明、全程留痕。

三是统一关联案件裁判尺度。着手起草关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的指导意见。指导射阳法院等地法院重点案件处理。

四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每月通报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情况,每季度分析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变化趋势,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对指标数据不理想的法院进行点名,积极营造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5月以来,已发布通报6期。加强全省法院尤其是省法院调解工作和服判息诉工作,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9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将全面提升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实质化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推进。10月13日,印发《全省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全省法院多元解纷工作进行再推动再部署。11月5、6日,与省司法厅在宿迁市召开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暨全省法院深化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建设工作纵深发展。省法院一站式建设通报中,常态化对全省法院多元解纷情况进行通报。截至10月底,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386047件,同比增长124.68%。组织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双重评查”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专项评查活动的通知》,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专项评查。组织开展抗诉、检察建议案件的专项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与省检察院联合起草《关于规范按照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会签后将下发全省执行。

8.关于“案件评查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6月,开展2019年度全省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对省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以及本院被最高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查。拟于第四季度开展院机关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发挥案件评查在提升审判质效方面的作用。

二是推动各部门开展评查工作。6月,印发《2019年省法院被发改案件和被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情况分析报告》,明确要求省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对2019年被最高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自查,目前各审判业务部门均已形成自查报告。出台《省法院机关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业绩考评细则(试行)》《省法院机关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将案件质量评查纳入审判业绩考核。

三是探索推进法官惩戒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法官惩戒工作听证规则》,明确移送法官惩戒案例的程序,规范法官惩戒案件调查报告的形式和内容及归卷要求等。筛选符合法官惩戒条件的案件启动惩戒程序。

9.关于“繁简分流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

8月,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一站式建设、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专项督查及专项评查活动,对包括“分调裁审”在内的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形成《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下发全省法院。在9月29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上,将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两项重要工作予以推进。11月2日,召开全省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省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工作。10月13日,印发《全省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法院强制应用繁简分流智能识别系统。常态化对全省法院速裁快审情况进行通报。1至10月,全省法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1.40%,较上月上升0.29个百分点。

10.关于“审限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审限管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院机关审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在审限变更情形适用、审核把关等方面作出进一步严格规定;明确审限变更信息应当向当事人公开,完善通知当事人审限变更的手机短信内容;加强审限变更申请的实质性审查,对申请事由不成立或者变更时间不当的,不予审批;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二是组织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活动。定期通报审判业务部门、法官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量及明细。拟于近期下发《关于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向院庭长自动发送节点短信的通知》,明确流程节点设置,通过短信平台自动向院庭长发送临近审限案件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等关键节点信息,强化院庭长对案件审限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全省法院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总量由117件下降至73件。

三是全面提升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实质化水平。畅通线上线下诉讼与非诉讼平台对接渠道,加大“江苏微解纷”平台应用推广力度,强化“两个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前置试点工作等。印发《全省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省司法厅在宿迁市召开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全面总结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经验成果,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建设工作纵深发展。常态化对全省法院多元解纷情况进行通报。截至10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案件386047件,同比增长124.68%。

四是加强审判质效通报。省法院每月通报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情况,包括结案率、结收案比等质效指标。5月以来,已发布通报5期。强化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工作,及时提交省法院党组研究,今年以来省法院已形成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报告2篇。同时,加大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工作力度,省法院于6月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法院优秀态势分析报告评选活动。

11.关于“破解‘执行难’工作有所松懈”的问题

8月,省法院召开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述职会议,强化中院“三统一”职能,夯实主体责任。9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要求全省法院坚持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攻坚力量,持续发力攻坚解决执行难。11月,省法院在无锡召开推广“物联网+执行”促进善意文明执行现场会,加强物联网技术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11月,省法院印发《关于强化依法规范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法院定期通报执行信访工作情况、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和考核指标,加大对下监督力度。进一步优化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局功能定位,省法院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全省执行条线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管理上,集中力量做好对下监督指导,原则上不再办理执行实施案件。全面落实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集约化、标准化、模块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对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进行升级改造,“4+1”核心指标保持高位运行。截止11月12日,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8.43%,比2019年上升0.72个百分点。

12.关于“推动执行工作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升级版工作导则》要求,年底前全省法院全部建成执行案件“中间库”,全面运行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案件无纸化”与“执行事务中心”为依托的民事执行实施权“一体两翼”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提升财产查控水平和处置效率,实现执行效果最大化。全省 13个地区两级法院及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已按要求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运行,“一人包案到底”、“团队包案到底”等现象已整改到位。

二是抓好《关于实质化办理执行信访案件的指导意见》落实,及时发现下级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执行信访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加大不规范执行行为的“一案双查”力度。截止2020年10月,各级法院共交办案件线索248件。

三是省法院印发《关于“一案一人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的通报》,督促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加强对下指导,全面清理全省法院执行案款,要求区分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对权属明确的,依法及时发放到位;(2)对依法不得发放的,实行单独管理;(3)对确属无法区分性质、权属不明的,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上交财政部门。省法院滞留账面的执行款已立行立改清理完毕。

13.关于“诉讼服务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针对当事人网上立案及联系法官不便等问题,8月28日,会同审管信息处召开会议,结合最高法院诉讼服务平台2.0版,就当事人网上立案、联系法官不便、12368诉讼服务热线整改、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进行研究。起草《全面加强电子诉讼合作的协议》,目前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协商修订中。

二是针对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功能发挥不佳的问题,在省法院信访大厅张贴工作提示,引导当事人网上信访等内容。10月13日,印发《全省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向当事人发送的“诉讼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网上诉讼服务(包括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的相关内容提出要求。

三是针对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难的问题,开展12368服务外包事项调研,结合最高法院12368“一号通办”的相关要求,论证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省统一部署统建后相关的人力成本、资金投入、服务质量以及与通达海等技术公司数据对接相关问题。目前,全省法院已实现主要审判流程节点向当事人自动推送短信。12368系统已实现对信访、投诉登记并在线转交办理功能。11月9日,全省法院新版涉诉信访平台上线试运行。

四是为提高诉讼服务品质和送达工作质量效率,省法院会同最高法院三巡、南京两级法院与邮政公司合作,建设全国首家集四级法院于一体的南京集中送达中心,依托统一的集中送达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送达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智能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送达服务,逐步实现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管理目标,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是针对诉讼费网上缴费功能问题,省法院于2020年7月实现网上缴费功能,9月1日,启用诉讼费、涉案款项电子票据。

六是扎实开展“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改进司法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9月,下发《关于开展“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改进司法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整治立案信访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不断完善诉讼服务职能,努力提供高品质的诉讼服务。10月19日至10月23日,省法院督察局对泰州中院、兴化法院、海陵法院,南通中院、通州法院、开发区法院以及部分人民法庭开展了实地督察。

14.关于“信访矛盾依然突出”的问题

一是省法院常态化通报全省法院进京来省“案访比”,并纳入中院年度考核。结合具体信访案件,开展定量、定性和趋势性分析,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努力控制涉诉信访增量。起草《关于化解初信初访、压降重信重访、控减涉诉信访总量的实施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实质化办理,严格考核问责,着力解决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问题。

二是建立初信初访定期到人到案、到部门的通报反馈、限期办理、督查督办、考核问责机制,纳入涉诉信访每月通报。探索建立法官助理信访窗口接待制度。常态化开展化解攻坚战,印发《关于开展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建立全省法院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战进展情况通报制度,目前已通报3期。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终结案件56件,目前在办54件。

三是对信访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或突出问题,主动移送督察部门启动“一案双查”工作程序,压紧压实信访化解责任。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缺失方面

1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缺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2020年全省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省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定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实支部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打通压力传导的“肠梗阻”。 强化“一岗双责”,规范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内容,督促中层干部在述职述廉中进行整改,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领导干部及时主动做好履责信息填报工作。

二是加强对内设机构巡察。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提高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11月4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巡察工作的通知》,启动新一轮部门巡察工作;11月10日,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对赔偿办、老干部处、法官培训学院三个部门开展巡察工作。

三是根据《全省法院队伍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法院将队伍风险点排查及防范整治列入每年第一季度工作重点,并长期坚持,防范化解全省法院队伍管理风险隐患。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省法院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院党组研究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18项。6月,组织开展各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向省法院党组述责述廉活动。通过开展司法巡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考核、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大对下协管力度。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联合无锡、苏州、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宿迁、连云港等地市委对法院开展巡察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9月,出台《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规定(试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继续落实省纪委监委协同监督工作要求,总结套路贷虚假诉讼和执行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深入剖析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查找分析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10月26日,省法院党组会专题研究前三季度干警违纪违法态势分析,部署警示教育工作。切实开展好“一案双查”,加大对怠于履行主体责任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履责不力、不实的依规依纪追究领导责任。会同盐城中院,督促指导亭湖等重点地区法院做好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16.关于“日常工作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7月,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省法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同志以及其他院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11个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除徐州(因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未督察)以外的12个中级法院、南京海事法院,27个基层法院“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督察组抽查了118个部门和9个基层法庭,访谈干警362人。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了通报,逐单位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年底前,实现与最高法院记录报告平台联通对接。编发违反“三个规定”案例,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规范采购合同管理。省法院制定下发《采购合同签订审批管理流程》,规范省法院采购合同管理,对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采购;对确因政策调整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急需采购的项目,从严履行审批手续。

三是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院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责任制,严格执行款发放“五级审批把关”和“线上线下双重审批”制度。严格执行 “一案一人一账号”案款管理制度,执行款到账后通过短信实时向申请执行人推送。全面升级案款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机构与财务部门信息互通,对执行案款进出账情况予以提醒、超期预警、实时监管、动态清理。

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1.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今年报告情况的查核工作,8月底,按10%比例分类分级在系统中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完成随机抽查16人次。在领导干部选任和一高、二高法官择优选升工作中均严格执行“凡提必核”,认真查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共查核49人,对查核结果未反馈的干部一律不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杜绝先上会后查核现象。2.加大政策宣传和日常教育提醒力度。专门制作《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提示单》并向院机关纳入填报范围的每位领导干部进行发放,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形式、易错易漏点、不如实报告后果等向领导干部讲清楚,提醒督促领导干部真实准确报告。今年以来,共查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65人。3.严格查核认定处理。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对巡视反馈以及2019年以来院机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重点查核中填报不一致问题进行“回头看”,对认定处理情况进行逐一复核,发现认定处理不恰当的,将按要求重新认定、严肃处理。对本次巡视反馈的未如实报告问题,责成本人详细进行书面说明,并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逐人教育谈话,将依据“两项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综合研判后依规作出处理。

17.关于“监督履责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加强督察职能作用。10月,根据省编办批复,省法院监察局更名为督察局,有关职能进行了调整。积极顺应职能调整要求,充分发挥好督察部门对审判执行权力的监督制约职能作用,继续坚持督察局局长列席审委会和有关党组会,建立督察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对案件的联合评查机制,重点对再审发改案件、举报投诉案件、引发重大舆情案件进行评析排查,从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探索对司法权运行进行“嵌入式”监督的新思路。加强兼职廉政监察员队伍建设,7月,出台《省法院机关设立廉政监察员的意见(试行)》,组建廉政监察员队伍。组织开展督察部门业务培训,召开有关工作座谈会,提升内部监督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开发信访举报综合信息平台(全省法院督察系统),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办理。起草业务部门向督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配合督察部健全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拓展主动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渠道。建立与执行部门联合开展“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大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院庭长督办、新闻舆论关注、执行局“一案双查”等案件中发现问题线索的力度,促进审判监督与纪律监察监督的有机结合。

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拓展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来源,及时掌握法院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问题线索7条。

18.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

坚持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宽松软的问题。定期编发典型案例通报,6月份至今,对无锡江阴法院夏明丰、王新达、张铮三人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被问责、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伦同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了通报。组织专门工作组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持续开展整改措施的跟踪督察,防止问题反弹。对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对发现存在处理偏轻的问题,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19.关于“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监督不力”的问题。

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中院党组的协管力度,严格落实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年度考核、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措施。6月,首次召开中级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向省法院党组述责述廉会议,强化省法院党组主体责任和对下协管责任,更好推动我省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上级法院党组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暂行办法》规定,派员参加南通、徐州等地中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规范法官对外交往行为,修订完善法官行为禁令,让干警坚决守住底线、红线和纪律高压线。督促指导无锡中院深刻吸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好无锡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抓好队伍正风肃纪工作。

2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饮酒、超标接待等问题。加强干警出国出境管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公开曝光典型问题,让违纪违法案例发挥震慑警示效应。着手修订江苏省法院系统干警行为禁令,明确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禁止性要求。起草省法院机关内部审计规定,进一步加大财务管理和制度规范力度,强化对全省法院财务纪律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日常检查,持续推进司法作风建设。违反规定发放补贴以及占用公房等问题已经按照立行立改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2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发文管理机制。严控发文数量,统筹发文管理,进一步规范文件形式、文号使用及发文程序,提高发文质量,坚持“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用其他通知方式的,不再发书面电传通知。内容相关、主题相近、政策配套文件合并发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政策措施具体的,全省法院具备落实条件的,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发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截至目前,2020年8、9、10三个月共发文件424件同比2019年458件,减少7.4%。

二是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格落实全年会议计划,对于未列入计划的会议不再安排,2020年8、9、10三个月召开会议数量5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对于省法院名义召开的条线会议,根据“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安排分管院领导出席,其他院领导不出席。提倡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三个月以来除2个现场会外,其余均召开视频会议。同时,将出席现场会、视频会等人员限定在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人员范围内,无关人员不要求参加,有效地杜绝了“陪会” “替会”现象。

三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10月,省法院下发《关于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中院、南京海事法院、本院各部门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中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对照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立行立改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总结,省法院将进行跟踪督查,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信访案件化解工作。8月,组织开展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专项督查及专项评查,并下发督查、评查通报;建立全省法院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战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化解工作进度,督促化解进度落后的法院。目前已通报3期。通过向工作落后法院院长发送提示函、会同有关方面联合化解等方式,推动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力争在12月底前化解完毕。常态化开展信访终结,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终结案件56件,目前在办54件。深刻汲取民事案件相关司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活动教训,组织开展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久押不决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做到有部署、有跟踪,形成情况通报并下发全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方面

22.关于“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提高党组议事效率。重申《省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控制议事范围、明确议事纪律。落实“提请党组会审议事项审签单”制度,将 “与事项关联部门沟通情况”作为必填写,严格落实会前沟通、议题熟悉、会前酝酿规定,提高议事效率。10月份,压减召开党组会议3次,研究26个议题,议事效率较以往明显提高。充分发挥院长办公会、审委会职能作用,将属于上述会议研究讨论工作议题,不再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根据院领导人员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班子成员分工1次。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信息化、安检等设备采购项目,由审管信息处实行归口管理,承办部门负责项目立项、项目论证、技术参数把关等前期工作。项目论证充分后按审批流程报批,预算50万以上的项目提交院党组会讨论。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的采购项目,行装处依据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实施采购。信息化、安检等设备采购项目,已按照上列整改措施的要求,实行归口管理、各司其责。


三是加强审判质效监管。修订完善全省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科学界定正当监督管理与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今年1至10月,省法院共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27次,共讨论议题107件。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截至10月,江苏法院报送的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6篇,共计出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5辑,刊载参阅案例25篇。先后联合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做好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调解和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严惩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参阅案例25件。建立裁判文书强制纠错制度,将文书纠错软件的应用作为裁判文书签发前的必经步骤。

四是努力破解人案矛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印发《全省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广“无讼村居(社区)”创建经验,完善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11月,召开全省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最高法院关于分调裁审、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部署要求,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省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形成前三季度试点法院104项质效指标报表以及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月报,并报最高法院。

五是深化司法配套机制改革。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会商,推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关配套保障政策落地见效。目前,在推动落实女法官退休年龄、医疗待遇、差旅待遇及公务交通补贴等保障政策上,省法院已经全部落实;各市中级、基层法院落实情况不均衡,正在抓紧推进落实。启动全省法院一高、二高选升工作。9月,6名法官晋升一级高级法官,24名法官晋升二级高级法官,完成2020年全省法院一级高级、二级高级择优选升工作。省委组织部已同意全省法院一级高级、二级高级法官择优选升工作,原则上一年开展一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一高、二高选升工作。在干部转任交流方面,目前遇有转任交流情形的法院,均能认真落实法官转任交流的相关规定,其余法院尚未发生法官转任交流情形或正在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之中。在退休待遇方面,今年7月法官退休待遇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及时将法官退休待遇政策传达至辖区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退休待遇政策落地落实,全省13家中级法院均已落实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实施后法官退休待遇政策,各基层法院也在加快推进落实。

六是加快审判业务用房建设。调整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实基建办工作人员。限期整改制约工程进度的问题,召开项目推进约谈会,直接约谈了施工方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基建办成立党支部,完善各参建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建设监理、项目管理、跟踪审计监督机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法务把关、及时汇报机制,各参建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和履职追责机制等。全面梳理基建后续工作,院党组专题研究了新审判大楼功能布局,对后续基建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23.关于“干部选拔和队伍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要求,相关反馈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1)严格履行职数预审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动议、酝酿后,即对照职数管理部门核定的职数,填写《干部职数配备预审单》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审批,经审核同意的,才提交院党组会讨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2)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两次选任工作中,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任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的原则,按照不同的选任职位确定参加会议推荐的不同人员范围,确保推荐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真实性。(3)规范干部任前公示。完善干部任前公示的操作规范,在干部任前公示中不仅公示姓名和拟任职务,对拟任人员的年龄、籍贯、学历、入党时间、工作时间等基本信息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发布的第二天起算,确保任前公示符合规范要求。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予以核查,并登记建档,如实载入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二是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1)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以实施院机关“5131”干部培养工程为抓手,统筹做好年轻干部的“选育管用”各项工作。在今年开展的院机关中层副职干部选任工作中,选任的23名中层副职全部为70后干部,其中75后15人,80后8人。选任调整后,省法院有17个内设处级班子配有40岁左右班子成员,占处级班子总数61%,较选任前上升36%。(2)加强审判人才队伍的储备培养。开展法院系统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在统筹做好公务员招录、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等人才招引工作的同时,在省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全省法院系统名校优生专项选调机制,面向全国“双一流”大学及传统“五院四系”法律名校等27所高校,专项选调50名优秀法律专业毕业生,为法院长远发展储备优秀人才。目前,名校优生选调宣讲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选调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法官助理分阶培养管理机制。制定下发《关于法官助理分阶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选择4家中院、8家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探索对法官助理实行初、中、高三阶段的分阶培养,划分不同阶段法官助理工作职能,完善法官助理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规划法官助理职业发展路径,为法官队伍遴选储备人才。(3)加强专业人才和综合型人才的统筹培养。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分类管理的实际需求,对接新时代高层次司法人才建设需要,2020年省法院先后举办了金融审判业务培训班、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涉外商事审判培训班、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业务培训班、海事审判专题培训班,加快培养一批相关审判领域的高层次专业审判人才。举办2期女法官人文素养培训班,2期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能力培训班,不断强化干警综合能力培训。组织举办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组织推报第五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候选对象,健全完善高层次审判人才的培养机制。(4)完善司法人员动态交流机制。健全干部队伍动态调研机制,在2019年院机关干部队伍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平时了解、任职考察和巡视巡查等结果,进一步摸清院机关各部门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和配备需要,确保干部交流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自今年3月巡视整改以来,结合院机关中层正副职干部选任工作,统筹推进各层级干部的轮岗交流,畅通各序列人员内部以及不同序列人员之间的交流,共轮岗交流28人,调整22名中层正副职、6名机关干警的工作岗位,其中院机关审判部门之间交流10人,综合部门之间交流9人,综合部门与审判部门之间交流9人。

三是扎实开展法官遴选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法院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原则上一年开展一次,实现入额遴选常态化。5月,组织2020年全省法院法官入额考试,启动全省法院2020年度法官入额遴选工作。9月,省法院党组下发《关于省法院等117家法院员额法官入额和递补入额的决定》,534名法官助理遴选入额,124名法官助理列入递补入额人选,完成了2020年度法官入额遴选工作。

四是有效解决法官队伍流失问题。对法院离职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加强内部挖潜,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出台《江苏省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暂行办法》,完成对省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及13个地区两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及时将法官员额调配到人案矛盾突出的法院。建立递补员额制度,9月9日,省法院党组遴选124名法官助理列为员额法官递补入额人选,所在法院出现员额空缺时即时递补入额,提升员额法官增补效率,有效避免员额资源空置,同时,对全省法院递补入额人选推荐入额流程规范和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下发《关于开展法官助理分阶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部分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分阶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科学规划法官助理职业发展路径,调动法官助理工作积极性,为法官队伍遴选储备人才

24.关于“机关党建有弱项”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10月,召开院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一次院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9月,院党组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通过《院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法院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全院各支部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摸底,及时指导、督促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结合人事调整,机关党委指导督促办公室、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赔偿办、执裁庭、行装处、机关党委、法警总队等10个支部,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支部及时完成换届、补选等工作。

二是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建立每月党建工作提示单制度,指导各支部完善有关提高支部生活制度。制定《省法院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配发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记录本。指导督促行装处举一反三,落实好谈心谈话记录等支部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支部建设对口联系制度。完善2020年度党建考核指标,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日常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对巡视、主题教育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25.关于“整改责任未压紧压实,一些整改任务未完成,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把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措施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有的放矢地开展部门巡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彻底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对新一轮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强化整改过程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工作标准落实整改措施。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责述廉内容,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

二是建立常态化干部双向交流机制。结合院机关中层正副职干部选任工作,统筹推进各层级干部的轮岗交流,畅通各序列人员内部以及不同序列人员之间的交流,自今年3月巡视整改以来,共轮岗交流28人,调整22名中层正副职、6名机关干警的工作岗位,其中院机关审判部门之间交流10人,综合部门之间交流9人,综合部门与审判部门之间交流9人。积极推动建立常态化干部双向交流机制,确保畅通审判部门之间、综合部门与审判部门之间人员的交流。

三是制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和设备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在江苏法院网 “财务及采购信息公开”栏目、省法院内网门户网站“院务公开”栏目常态化公示省法院信息化项目和设备采购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是组织开展司法改革专项督察“回头看”,赴无锡、常州、淮安等地中、基层法院,通过座谈调研、访谈一线干警、查阅制度文件和工作台账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调研。9月30日,形成《关于改革专项督察“回头看”的报告》报省委改革办。

五是有效解决监督管理弱化的问题。 起草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理念、目标、方法、任务。加强审判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审判管理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审判管理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强化示范引领。 建立审判管理工作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审判管理、信息化工作意见建议常态化收集反馈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意见建议的范围、意见建议的收集以及办理反馈要求,为常态化收集问题、听取意见、回应需求、改进工作建立制度规范。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6月,出台《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理顺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关系,进一步完善“闭环式”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制定《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明确了类案强制检索适用的情形、检索的方式、检索的范围、检索的平台及检索结果的运用等,进一步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

六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下发《关于扎实开展“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忠诚核心 勇担使命”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五抓五促”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部署开展党支部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引导党员牢记初心使命,校正价值坐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七是继续坚持对违纪违法的高压态势。继续保持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挺纪在前和“零容忍”的要求落到实处。总结徐州中院、云龙法院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经验。

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巡视整改新成效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省法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各条线整改工作进展不平衡、整改的措施不够精准、整改成效还不够牢固等。下一步,省法院党组将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以实实在在的司法业绩展现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以过硬的整改成果推进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任务,列为首要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队伍革命化”要求,持续深化和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特别是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政治敏感性不强,少数干警政治意识弱化、规矩意识淡漠等问题,要在改得坚决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整改效果,筑牢思想基础,引导广大干警提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确保人民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自觉将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全局和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创新发展的科学思路和务实举措,不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使命任务。

二是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水平。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抓好整改落实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好司法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切实解决省委巡视反馈的“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有不足”的问题,优化司法服务举措,保障扩大内需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案件清结”攻坚力度,确保完成“清零”目标。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带头落实“法官进网格”机制,建立健全“下沉一线”长效机制,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紧扣“六稳” “六保”工作,积极主动研判涉疫情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新特点、新变化,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深刻理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立案、开庭、执行的全过程感受真情温暖。

三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向省委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等作用。加强对中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各级法院党组书记向上一级法院党组年度述责述廉制度。以督察局更名和职能调整为契机,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案件评查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在干部、法官选任过程中的把关作用,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畅通各类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在指导试点法院开展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工作方案,以更严的标准、更务实的举措,确保即将开始的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完善巡察制度,着力提高“嵌入式”监督精准性,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抓好《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规定(试行)》的贯彻执行。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加大对怠于履行主体责任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四是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梳理巡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一步总结提炼,巩固和扩展整改工作成效。对明确时间进度的整改任务,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抓好巡视组交办涉诉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加大对未结信件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信件办理质量。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法院各项工作,以高质量的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法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3785020。邮政信箱:省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邮编:210024。电子邮箱:jsgydcxc@163.com。

 

中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