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9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知识产权局党组进行了巡视。8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视反馈以来,省知识产权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做到认真改、不敷衍,改到位、改彻底。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思想和行动自觉。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作为主线,贯穿整改全过程。8月11日下午,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有关指示要求,传达学习了省委娄勤俭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了巡视反馈意见。8月12日,按要求将巡视反馈意见向党内公开,并报省委巡视办备案。8月14日,全局各支部完成巡视反馈意见专题学习。8月15日起,集中力量认真梳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经8月24日党组会、8月31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于9月3日向省委巡视办报送了《中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送审稿)》。9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凝聚共识。9月17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9月30日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中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发动,全局上下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省知识产权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了5次党组会议、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等面上工作和重点问题做到亲自抓部署、亲自抓协调、亲自抓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自觉认领问题,组织研究相关整改事项,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处室(单位)按照统一部署,根据整改分工,细化措施、列出具体推进计划,定期上报进展情况,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严密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提出的4方面10个问题,提出97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局上下突出抓好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跟进、立即整改,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措施、限期整改。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分析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科学编制年度预算等重点任务,强化攻坚,以重点任务整改带动全面整改。建立巡视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整改期限节点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先后3次召集各处室(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项盘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机关党委(纪委)主动对接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支持配合开展监督检查。

经过3个月的努力,省知识产权局党组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局党组提出的97项整改措施中,全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其中已经整改到位23项,取得明显成效的有65项,其他9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够强,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制定并实施《省知识产权局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行动计划》,推动全局上下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作出表率,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出表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出表率。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要求,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抓手,及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的通知》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计划》,将学习新思想作为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首要任务,整改期间,局党组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紧扣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习研讨,6位同志作典型发言,不断提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指示新要求贯彻落实机制。分别于9月18日、10月21日、11月5日3次汇编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最新论述摘编并组织学习,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论述要求,研究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2021年预算编制等重点工作,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健全有关台账资料。四是系统部署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配合省委省政府制定我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0〕30号),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系统部署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8月20日,配合省政府及时召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主动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广泛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浓厚氛围。10月,对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要求,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按时向国家考核组报送《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研究。积极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汇报我省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部署情况,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司局领导于9月2日到江苏调研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及保护水平评估制度研究。及时优化调整省营商环境考核中有关知识产权评价指标,指导各地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六是加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方面的重要论述,推动知识产权规划列入省“十四五”专项规划,委托南京理工大学开展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先后多次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座谈会,赴浙江参加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作会议暨“十四五”规划调研座谈会,集众智、汇众力,不断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文本。拟于11月下旬,再次专题研究、全面审议我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

2.关于“疫情期间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知识产权工作、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局领导于7月中旬分为五个小组分赴13个设区市开展调研,深入32个企业、高校、服务机构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增强服务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2020年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就全省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部署。编制省知识产权局“放管服”改革专报,定期通报各设区市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情况,引导全系统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便民利企相关要求,加大措施宣传力度,编印《疫情相关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加快办理操作指南》,围绕疫情防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使用、专利优先审查惠企政策和专利检索分析,制作了3辑专题培训视频、开展了2期宣传培训,主动向3000余家相关企业推送平台信息和操作指南,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惠企政策的知晓度和防疫相关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截至10月底,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商标注册、专利优先审查共5843件。

3.关于“推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务实举措不够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学习研究知识产权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11月2日,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长三角一体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听取有关处室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知识产权服务支撑相关战略的具体举措。二是加大知识产权领域“长三角一体化”工作力度。圆满完成2020年度我省长三角一体化年度工作要点计划中省知识产权局涉及的全部6项任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靠前指挥、亲自推动,9月参加最高院在南京组织的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签署《长三角区域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10月赴浙江参加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作会议暨“十四五”规划调研座谈会,研究讨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一体化工作、长三角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及下一阶段工作,签署了《长三角三省一市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协议书》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合作协议书》; 11月在无锡组织召开的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会议,落实《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书》,促进协作机制运转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加大地理标志促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力度。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并扎实推进,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研发上线申报管理系统、精简优化工作流程,9月组织地理标志管理人员、行业协会及企业开展培训。截至目前,全省共核准36家单位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审核周期由过去的1-2年缩短到半个月左右。支持20家单位承担地理标志培育项目,创新开展“苏地优品”地理标志品牌产品直播推介活动2场,直播推介“高邮鸭蛋”“黄桥烧饼”等知名地理标志产品,带动销售414.13万元,推动地理标志产品更加便捷高效地进入消费供应链,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

(二)关于“强化保护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4.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谋划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配合省委省政府于8月制定出台了我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提出6方面23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任务,全面部署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研究全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纳入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鲜明导向。二是加强考核引导。协调推动将每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每万亿元地区生产总值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2020年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纳入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知识产权发展奖补工作评价指标,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权重由去年的24%增加到30%。三是科学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投入,增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计划项目,加大“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支持力度,提高计划实施标准,扩大项目实施覆盖面。目前,2021年知识产权部门预算编制“一上”已报省财政厅,等待省财政的批复。

5.关于“对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指导不够积极”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江苏省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规程(暂行)》,全面系统规定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全过程,为全省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执法办案指引。连续14年公布“江苏省知识产权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为基层执法提供案例指引。二是加大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力度。7-8月,完成3期全省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培训,培训执法人员350余人,新增239人获得行政执法证,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三是着力抓好年度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赴全省各地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16次,1-9月,全省专利行政案件同比增加79.0%,商标行政执法案件同比增加96.42%。四是统筹安排省级专利行政执法经费。指导各地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知识产权发展奖补资金中安排知识产权专项执法、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经费,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据统计,各地2020年安排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资金为246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1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854万元。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对接省商务厅、省台办获取省重点外资、台资企业名录,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问卷调查,进一步了解外资、台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二是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成立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10月12日组织召开全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征求意见视频会议,研究讨论《2020年全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共收集基层意见建议53条,进一步科学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多次向省委省政府、省编办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请示汇报,争取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体系。9月15日,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建设事项经省委编委会审议通过,10月18日,省编办下发《关于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更名等事项的批复》,同意将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更名为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4名,调整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16名增至60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目前,正在提请省政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建设中国(江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同时,推动南通、徐州两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顺利完成场地装修、人员招聘培训等工作,推动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省编办批建,目前,正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建设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从而推动江苏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数量最多的省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三)关于“推动创造和运用成效不够显著,支撑创新发展贡献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7.关于“提升创造质量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产出统计监测。强化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导向,增加发明专利维持年限统计,定期发布江苏省知识产权统计月报、季报。持续深入开展发明专利产出状况分析,向省领导报送《我省发明专利产出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报告,排查出4方面问题,分析存在原因,并提出了5条针对性对策建议。二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力度。截至目前,共举办了21期江苏省企业高管知识产权培训班,11期知识产权师、2期专利代理师能力提升和2期专利文献与信息检索实务培训班,1期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着力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能力,促进专利质量提升。三是开展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质量评价。10月,组织全省30家专利代理机构对专利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试点进行研讨,集中学习了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并开展贯彻专利代理服务规范化建设自评价,促进专利代理机构提升质量意识。2020年1-9月,我省发明专利授权增幅为-0.88%,较2019年-5.6%收窄4.72个百分点,截至9月底,维持10年及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占比为13.58%,比2019年底提高1.98个百分点。

8.关于“推动转化运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苏州、南京、无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训力度,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评估,指导南京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期验收,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无锡召开第三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预算执行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知识产权运营的新模式、新经验。苏州建设全链条、全生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相关做法,入选商务部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二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进一步深化与省再担保集团、南京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力度,全面推广“互联网+知识产权”质押模式。1-9月,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11.99亿元,同比增长183.94%,质押项目数1330笔,同比增长76.22%,融资额占全国的7.4%。三是多措促进加强高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与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和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若干意见的通知》。推荐我省16所高校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认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占全国总数的15%,数量居全国第一。7月,联合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启动江苏首届专利拍卖季活动,推动专利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截至9月,共计竞拍成交专利50项,成交额1590.1万元。39件发明专利以协议成交方式达成意向,预计成交金额728.1万元,正在洽谈的意向专利138项。

9.关于“支撑创新发展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会同省统计局优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成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报告。二是深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分析研判。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围绕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开展细分技术领域专利分析,完成了汽车零部件、新型显示、集成电路3个领域专题数据库细化工作,定期向产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推送分析结果。三是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和产业预警。围绕高新园区创新发展,选择10个重点技术领域开展专利现状、发展趋势、专利风险防范、专利池的构建等分析研究,为园区政策制定、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四是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新建14家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实现我省13个设区市和重点培育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全覆盖。

(四)关于“治理水平和能力存在短板,企业走出去风险防范应对不足”问题的整改

10.关于“职能融合和行业监管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8月21日,配合省政府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工作指示要求,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抓好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和具体举措,推动各单位部门认真履职。督促和指导各设区市整合完善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截至目前,全省十三个设区市全部成立了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形成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强大合力。10月,对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要求,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度跟踪督导。二是加强知识产权职能融合发展。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关于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的部署要求,专题研究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关事项,召开专家座谈会理清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业务融合的工作思路,整合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核准服务窗口,调整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中专利和商标的标准体系,提出加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产业促进工程等具体举措。编制印发《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创新开展“苏地优品”地理标志品牌产品直播推介活动,进一步提高商标、地理标志工作显示度。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深入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代理”、恶性竞争等行为,力争提升监管指导中介机构社会公众满意度。对全省18家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进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导13个设区市完成170家商标代理机构检查抽查任务,核查无资质专利代理线索,立案6件,结案并作出行政处罚3件,共罚没款1.18万元。对13家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作出行政处罚7件,共罚没款11.44万元。四是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8月,在南京、苏州召开首次执业专利代理师培训班,组织首次执业专利代理师系统学习《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并举行了首次执业专利代理师执业宣誓仪式。9月,在南京举办2020年全省专利商标代理监管人员培训班,组织监管人员系统学习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监管业务,提高专利商标代理监管办案能力,促进全省专利代理监管行业规范化发展。

11.关于“帮助企业应对涉外纠纷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智库和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库,选聘24名专家,收录全球180多个国家(地区、组织)的主要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1396部,以及中国企业主要贸易目的地国家(地区)知识产权环境概览,组织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3期。二是建立我省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和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推送机制。面向全省“走出去”企业、重点行业协会发放《国内外知识产权动态跟踪信息速递》9期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速递》5期,先后向我省呼吸机企业和医疗器械出口企业发放风险提醒函,帮助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领域风险。三是加强我省涉美“337调查”案件应对指导。6月,局领导赴常州市地板协会开展“外向型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专题调研,对涉美“337调查”案件涉案企业给予现场指导。启动《江苏企业337调查典型案例解析(2016-2020)》编制工作,为企业应对涉外纠纷提供参考。

12.关于“意识形态应急事件处置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8月,局党组专题听取意识形态的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围绕职能职责、阵地管理、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了风险排查,累计排查风险隐患30个,提出对策措施和整改举措27条,完善《网络舆情事件应对处置预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社情民意意识形态监测管理,及时引导处置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防疫物资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二是加强商标注册申请监管。组织专利商标代理线索排查,对13家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7件,共罚没款11.44万元。

(五)关于“两个责任抓得不够牢,压力传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3.关于“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刻查找分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推动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结合《省知识产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与任务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对所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组织研究相关整改事项,具体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督促各处室(单位)结合职责任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了《2017年以来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自查报告》和风险清单,研究完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明确处置流程,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规范开展巡察工作。制定完成《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扎实推动巡察整改。8月督促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制定完成《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9月启动对南京代办处党支部的巡察,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方法,开展巡察实务培训,细化巡察标准和程序。

14.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完善监督机制。制定下发《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网格化监督的实施意见》,按照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互动的日常监督模式,把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全面纳入监督网格,不断提升规范履职水平。列席参与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会议13次,局长办公会议7次,提出监督意见5条,约谈处以上干部19人次。二是切实提升监督履职能力。9月7日至10日,召开机关纪委书记座谈会,在南京和常州召开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培训,培训76人次。三是进一步加强执纪审查力度。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全部进行初核,并根据初核情况进行下一步处置。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重点领域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1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温中央和省委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8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习近平、赵乐际同志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以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将习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及《关于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发至各支部,督促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提升整改效果。制定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文处理办法》,明确提出“制定发文计划,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杜绝白头文件”等要求。2020年前三季度,局发文同比下降18.2%,召开会议同比下降50%。三是加强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明确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要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未经充分征求意见的不予通过,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调研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调研实效。班子成员均带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46家企业开展调研,其中服务类企业9家,占比19.6%,研发、生产类型企业37家,占比80.4%,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80余个,收集意见建议21条。

16.关于“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6月,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5号),完善《江苏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内部操作规程》,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评审等工作。二是不断完善专家管理机制。研究拟制《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省知识产权局专家抽取工作操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专家抽取等工作,建立专家评审反馈机制,及时更新补充专家入库,现有入库评审专家2800余名,强化纪律要求,防控失密风险。三是不断优化评价考核机制。将地方知识产权局监管履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和知识产权发展奖补评估因素,依托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管。完成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下发《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通报》,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止苏州维艾普、南通微纺等停业破产企业所承担项目,督促连云港中复连众对其资金使用问题进行整改。

17.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批评教育。全面梳理近三年政府采购事项,8月25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政府采购工作教育会,对采购不规范的处室、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修订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加强对年度采购计划、预算编制、采购方案、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审核把关,对“所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强化制度执行,提升采购管理水平。

(七)关于“党组把关定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8.关于“党组议事决策功能有所弱化、效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印发专门通知和有关文稿范文模板,进一步明确会议研究事项范围,严把议题申报关、文稿质量关,加强会前沟通酝酿,提前印发会议材料,提高局党组决策效率。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优化干部选任和职级晋升工作流程,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讨论决定干部任免非党组成员视情列席,不参加表决。

19.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导向尚有偏差、未能集中力量办大事”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编制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财政资金使用,调整专利资助政策,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高质量发明专利资助力度。目前,已完成2021年知识产权部门预算编制“一上”工作并报省财政厅,申请增加预算6545万元,拟集中用于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工作。二是调整整合相关资金。整合有关奖补、项目资金,纳入知识产权发展奖补范围,采用因素法分配下达到各地。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省级和地方财政资金,优化地方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资金投入体系。经测算,2020年专利资助资金约占省级财政资金的26%。

(八)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2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要求,8月21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局机关党委关于“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忠诚核心 使命担当”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活动以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行动计划》《关于开展“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10月20日,召开机关党委(纪委)换届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选派机关党委(纪委)2名同志参加省级机关工委组织的专题培训,筹备组织支部书记包括党委委员、支部委员的专题培训。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办通报制度。组织对各支部落实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的督查检查,根据“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要求,计划于12月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党建考核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启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前期制定准备工作。

21.关于“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规划处、产业处、宣教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8月14日,宣教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并按整改要求及时召开支委会。8月20日,规划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纠正2019年度学习计划内容。8月25日产业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重新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规范支部委员设置。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三会一课”、支部记录等支部工作台账,发现并纠正问题3个,发放监督建议函2份。三是依托党建云平台,建立支部工作电子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定期对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四是扎实推进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印发《省知识产权局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行动计划》《开展“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推动省专利信息中心党支部等积极参与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培育,推动南京专利代办处党支部等与企业、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互联互动,不断提升支部建设水平。

(九)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2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吃不准的事项及时请示上级组织部门。在今年11月开展的干部选任工作中,优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环节要求,明确民主推荐环节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测评,书面征求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体检。

23.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两项法规”的宣传教育。7月28日,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与会干部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若干问题解答》和《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 对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和解释,讲清楚漏报、瞒报问题的具体情形和处理规定,提醒领导干部填报时与家人充分沟通、仔细核实,真实准确填报。7月至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按照10%的比例要求,分类分级从系统中随机抽取3名干部(正处职、副处职、二级调研员各1名)对其个人事项填报情况进行查核,经查核比对,结果完全一致,8月10日已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复核。根据《江苏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对巡视反馈指出的10人次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自查复核,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对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若干部问题解答》和《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有关规定和案例指引,进行认定处理,9月21日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报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24.关于“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改善干部队伍专业结构。针对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积极争取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支持,在今年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中,选择与省知识产权局工作职能相匹配的2名具有理工科和法律专业背景的正营职(技术10级)以下年轻军转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二是开展专业技术培训。7月29日至31日,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培训,邀请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的教授、高管、专家和领导围绕与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法律、经济、科技等9个专题进行授课,局机关全体人员和所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人员约100人参加了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干部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文件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内容,增强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法规的能力和水平。9月10日局党组扩大会上,局人事部门专门向与会干部解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及《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争取广大干部的支持与理解。8月24日至28日,选派3名同志参加省委组织部举办的省级机关干部人事处长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向上级组织部门的请示汇报和联系沟通,特别是对公务员职级晋升、职务任免、军转干部定职等工作中遇到的吃不透、拿不准、干部意见较为集中的问题,主动请示汇报,及时掌握并认真落实干部政策的最新要求和口径,确保按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做好干部选任和职级晋升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带头,结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提拔和晋升。落实新任干部集中谈话制度,对新提拔和晋升干部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认可度。针对“一报告两评议”反馈的新提拔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分管局领导分别找群众认同率不高的干部进行了问题反馈及谈心谈话,督促其认真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并加强与同事的交流沟通,增进了解。

25.关于“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平时考核。严格依据《省知识产权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平时考核工作,按照确定工作目标、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确定考核等次、结果反馈的程序组织开展了二、三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及时将考核结果在综合考核系统中报送,通过平时考核使每名干部对自己工作有标准、有计划。二是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轮岗交流、评先奖优挂钩,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有4名同志因2019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等次,提前晋升职级。

(十)关于“整改举一反三不够,尚未建立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

26.关于“上轮巡视指出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2019年审计又发现下属单位执行财务规定仍然不严;上轮巡视指出部分服务类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2019年审计和本轮巡视又发现政府采购执行仍不严格;上轮巡视指出有的下属单位以专项经费转移补贴人头费,本轮巡视又发现项目承担单位用财政专项资金支付人员工资;2019年审计发现信息平台(系统)功能相似、资源整合度不高,目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对事业单位管理的意见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巡察办法》,健全事业单位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巡察工作,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对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见底清零。8月12日,向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反馈巡察意见,督促省专利信息中心制定完成《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9月25日,启动对南京专利代办处巡察工作。二是全面梳理审计、巡视指出的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事项。8月25日召开巡视整改政府采购专题教育会,召集局机关相关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通报巡视反馈政府采购相关问题清单和不规范采购的相关项目清单,共同学习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累计进行政府采购25次,均按办法执行。三是从严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责成项目承担单位整改违规使用资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2019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下发《2019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通报》,督促南京、南通、淮安三地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建立健全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依托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管。四是全面排查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信息系统整改情况。按照审计整改提出的“只保留一个门户网站、一个综合办公系统和一个大数据平台”的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开发建设。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1.0版已于9月底上线发布,并完成了知识产权大数据检索分析、知识产权统计分析等9个系统整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多月集中整改,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通过下大力气逐步解决。下一步,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更大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一)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不断抓好整改工作。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进度汇报会,及时跟进整改进度,协调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问效、实行对账销号,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的任务,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二)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治理效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严格执行。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六稳六保”等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236386;邮政信箱: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六层6614室;电子邮箱xudx_zscq@js.gov.cn。

 

  中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