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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6-24信息来源:扬州市纪委监委字号:[ ]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如下: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中心学校原校长秦泽祥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款购烟问题。2013年至2016年,秦泽祥担任朴席镇土桥小学校长期间,采取不将学校出租房屋租金入账、虚报车费和劳务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3.6万元,组织全校教师到外地游玩5000余元,违规购买香烟7100元。此外,秦泽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秦泽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江都区浦头镇副镇长黄林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3月至2019年春节前,黄林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赵某某所送礼品,计黄金叶香烟6条、洋河梦之蓝M3酒4瓶;2018年10月,黄林在某农家乐接受赵某某宴请。此外,黄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黄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四季园派出所二级警长王根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期间,王根栋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宾馆经理高某某、某物业经理张某、某酒店老板王某某所送礼金,计2750元。2019年12月,王根栋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