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日期:2020-07-07信息来源: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字号:[ ]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以案明纪,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通报3起典型案例:

连云港市眼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王经建受贿贪污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5月,王经建在担任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连云港市眼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接工程、结算工程款、销售推广药品耗材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共计234100元。2013年3月至6月,王经建伙同他人虚报工程,骗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资金360134元,并非法占为己有。王经建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问题。王经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连云区连岛街道西连岛村原党总支书记顾保家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2010年8月,顾保家以并不从事水产养殖的村干部充当养殖户,连同其他养殖户成立连云区黄海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并担任理事长,自2011年7月至2015年3月,通过该合作社多次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1206010元,用于村务和合作社开支。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西连岛村向村工作人员多次违规发放电话补助费、过节费共计147640元,其中顾保家个人领取24000元。顾保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顾保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赣榆区黑林镇芦山村原村委委员、会计孙兴斗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孙兴斗在明知本人家庭住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情况下,仍以其家属名义申报危房改造,套取补助款10428元。黑林镇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刘波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孙兴斗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孙兴斗、刘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