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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质效群众评判机制

发布日期:2021-10-19信息来源:太仓市纪委监委字号:[ ]

“河道两侧的违章建设、垃圾等都彻底清理了,水更清了,环境更好了,我对村里的整改非常满意。”日前,太仓市浏河镇东仓村村民胡佳霖拿着《东仓村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表》,在对村巡察整改质效评议会现场说。

巡察整改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这源于太仓市探索建立让群众参与巡察整改的工作机制,也是该市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完善对村(社区)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的一项有力举措。

为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对村(社区)巡察“后半篇文章”,去年底,太仓市出台了《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指引》,提出要把整改质效评估交给党员和群众,让巡察整改的“答卷”由群众评判,确保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对村(社区)巡察离群众最近,问题整改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通过群众评判能有效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更倒逼了反馈的问题彻底改到位。”该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秦建刚说。

为让群众广泛参与并全过程推动问题整改,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在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时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持续整改环节,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廉勤监督员等群众代表,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小组,通过看现场、发问卷等形式对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动态监督,避免整改“雨过地皮湿”的现象发生。在整改总结及成果运用环节,通过抓住巡察反馈半年及一年的“两个关键”节点,以召开评议质询会和民主测评的形式,对村(社区)党组织重点问题整改及整改总体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真正做到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在开展群众整改满意度评判的同时,该市还通过市委“书记专题会”、巡察机构“一会一组专题评议”及“两代表一委员”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社区)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压实问题整改责任。今年以来,太仓市累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219个,立案查处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27人,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据测评,该市上一轮对村(社区)巡察整改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2.3%。

“把整改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不仅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问题、共性问题,还能找准‘小切口’开展专项治理和‘回头看’,真正让群众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有人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秦建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