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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纪巡“三通融合” 监督“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1-03-08信息来源: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字号:[ ]

近年来,宿迁市宿豫区在推动区委巡察“全覆盖”过程中,着力强化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检监察机构全程融合、协调联动,有效促进“四项监督”协作配合、优势互补。注重巡前充分沟通、互联互通,切实打牢巡察纵深开展的工作基础,监督质效有效提升。

信息全面贯通,提高工作“靶向度”。每轮巡察准备阶段,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全面梳理、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巡察对象建议名单,为巡察机构提供参考。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巡察对象后,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和职责分工,及时向区委巡察机构通报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案件查办查处、信访举报等情况,让巡察组提前掌握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和问题,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度。

人员全面融通,增强工作“实效性”。紧密结合每轮巡察共性和个性特点,通过区委巡察与区纪委监委人员全面融通、统筹调配使用,有效提升工作开展的延展度和纵深度,切实增强工作开展实效性。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协作机制,根据每轮巡察实际情况需要,审慎选派相关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开展。同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岗位交流,先后有11名纪检监察、巡察干部交流任职。

业务全面互通,推进工作“一体化”。搭建多种载体平台,通过各种有效形式,促进巡察工作、纪检监察业务全面互通。在巡察机构组织的巡前业务培训会上,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解读、基层常见违纪问题的定性与研究、违反政治纪律情形剖析等主题,为专兼职巡察干部授课并现场开展互动交流,答疑解惑,提高能力。同时,通过“清风豫学”线上学习平台、线下研学小组等载体平台,推动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互学互通业务。通过工作业务的融会贯通,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开展提质增效。(刘 帆 张先辉 朱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