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06-08信息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字号:[ ]

南通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四级高级警长乔红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问题。2017年元旦和国庆节前,乔红集先后两次接受辖区内某私营企业主邀请赴云南腾冲旅游,并由企业主为其支付旅游相关费用共计2.7万元,后又收受该企业主所送茅台狗年生肖酒一箱(6瓶)。2021年3月,乔红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王庆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元旦前,时任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庆路应辖区内某经济薄弱村邀请,到商场购物并接受宴请,花费共计5712元。此外,2018年和2019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王庆路先后多次收受3个经济薄弱村所送礼品礼金共计8500元。2021年4月,王庆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沈宽平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国庆和2019年五一假期,沈宽平与家人驾驶私家车赴安徽黄山、福建鼓浪屿、浙江雁荡山、河南开封府等6个省区市若干景点旅游,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3355元,住宿、餐饮、门票及过路费等旅游费用1.4万元,通过虚开车辆维修费发票在残疾人联合会公款报销。旅游期间均安排残联相关人员陪同保障。2021年4月,沈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建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朱洪刚查处违法作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问题。2019年3月,该疫控中心收到某作坊违法炼制猪油、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举报,朱洪刚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就以“没有库存、不在生产”为由推卸不管。在有关部门明确由疫控中心牵头处理该问题后,又以检查时“厂门紧闭、电话不通”为由敷衍应付,未作进一步调查处置。在县政府召集多部门协调处理后,疫控中心仍未按照分工履职,没有核实生产原料来源、检疫等情况,也没有查清产品猪油、油渣数量和销售去向,致使该作坊违法经营持续数月。2020年8月,朱洪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