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09-16信息来源:南京市纪委监委字号:[ ]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市纪委监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如下:

  1.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原委员、理事会原副主任黄长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20年,黄长安在担任江北新区党工委(筹)委员、管委会(筹)主任、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承接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8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茅台酒、香烟等礼品,以及12.9万元的礼金、消费卡。黄长安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黄长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江宁国资集团原董事长施代成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国庆节、2019年春节期间,施代成2次接受与江宁国资集团有业务关联的某企业负责人经某邀请,携亲属前往广州和海南旅游,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共计约6万元均由经某支付。2018年下半年,施代成收受与集团有业务关联的某企业负责人陶某某赠送的茅台酒1箱。施代成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施代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鼓楼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张智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21年5月,张智在承办某执行案件过程中前往宁夏银川出差。在办理完成公务后,张智乘坐该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租用的车辆前往宁夏中卫旅游,租车和景区费用由律师支付。另外,张智在银川、中卫期间,相关餐饮费用均由该律师支付。2021年6月,张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4.建邺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龚明祥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2012年至今,龚明祥先后担任建邺区民政局老龄工作科、社会事务科科长,负责落实区养老机构和福利院相关政策、指导建设等工作。2020年国庆节假期,龚明祥为其子操办婚宴,邀请区社会福利院以及辖区内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负责人共8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上述人员礼金1.4万元。2021年4月,龚明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收缴违纪所得。

  5.江北新区泰山街道城市管理办工作人员龚习东在处理群众反复投诉环境问题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20年1月至11月,龚习东在负责辖区内工地施工噪音管理和夜间巡查等工作期间,对群众多次反映的两个施工项目噪音问题没有及时开展巡查、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两个项目分别被投诉162次和93次,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龚习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问题,有的是享乐奢靡歪风不除,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旅游安排、吃请等,有的是作风不严不实,懒政怠政等形式主义问题较为突出。虽然中央三令五申,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纠治“四风”任重道远。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这些违纪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高度警惕警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必须以优良作风提供坚实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党员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带头查摆自身是否存在“四风”问题,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防线,坚决纠正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抵制违规吃喝、收礼等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重点任务、重点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落实、激励担当作为,为全市“力拼四个月、夺取全年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