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政治定位
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
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林小异
连云港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持续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突出“政治性”,把牢巡察政治定位。加强统筹谋划,灵活运用提级、联动、机动、“回头看”等多种巡察方式,通过“三透过”“四必查”,深入查找作风、腐败及其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站稳人民立场,打造“连心”巡察品牌,优化“四必问”为民工作法,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完善群众参与整改评价机制。严查风险隐患,聚焦平台公司、国有资产、安全生产等方面风险,及时发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方面的短板弱项,堵塞制度漏洞,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立足“标准化”,完善巡察制度机制。修订巡察工作指引,细化流程步骤、操作要求,深化应用巡前“拉网式”调研、巡中办组集体会商、巡后“集中+一对一”反馈等做法,总结提炼进行制度固化。规范整改评估机制,紧盯巡察反馈、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日常监督、整改质效评估等4个关键步骤,聚焦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满意度测评、创新创优等4个维度,构建“四步四维”标准化整改质效评估机制。规范县区巡察工作,完善优化报告报备、挂钩联系等工作制度,强化对县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开展对村提级巡察“回头看”,持续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效。
增强“融合度”,构建巡察监督闭环。深化部门协作机制,实行“1+13+X”监督模式,发挥“纪巡审”监督贯通协调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财政、统计、网信等部门专业力量,凝聚监督合力。健全整改监督体系,建立“1+4+2”日常监督机制,出台《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操作指引》,建立巡察机构与被巡察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等协作机制,有效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搭建巡察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巡察全流程的信息系统,打通各类监督信息壁垒,通过巡前数据分析、巡中问题归集、整改线上纪实,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监督成果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