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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群众评议促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5-10-09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号:[ ]

“现在村里生活垃圾每天清运,河道也进行了打捞,环境变好了。但我担心这种状态能不能保持下去?”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委第二巡察组在临江镇某村召开巡察整改成效群众评议会,村民代表江大爷说。

“我们专门安排了环境卫生监督员,对环卫设施和保洁质量进行日常巡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支付保洁费用相挂钩,防止问题反弹。”面对评议群众的提问,临江镇某村党组织负责人作出承诺。

据了解,海门区实行“镇村一体巡、群众一起评”工作模式,制定《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质效群众评议办法》,由巡察组组织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居)民代表等熟悉村情民意的人员,聚焦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成效、整改公开等巡察整改关键事项,以召开现场评议会的形式,结合发放调查问卷,对巡察反馈满一年的村(社区)整改情况进行评议打分,评出“好、合格、一般、差”四个等次,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十五届区委第五轮镇村一体化巡察反馈满一年后,海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该轮巡察的临江镇和正余镇及其所辖村(社区)的整改成效开展督查。督查期间,评议人员在听取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整改报告后,通过提问、讨论、评分,对整改质效进行评议。被评议的问题现场“过堂”,群众满意后才能“销号过关”。

在评议事项上,海门区委巡察办聚焦养老服务供给、人居环境整治、物业服务管理等民生领域群众身边事、关心事,把评议权交给群众,强化以评促改促治,提升群众获得感。

据了解,每轮评议结束,区委巡察办及时将评议结果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评定为“一般”等次的,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督促继续整改;对评定为“差”等次的,责令限期重新整改,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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