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
坚持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政治偏差,着力查找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时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让执纪有力度,更有温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对违反党规党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戒尺高悬、警钟长鸣。始终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看问题,贯通融合纪法情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惩诬告陷害行为,发挥层层设防作用,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肖雷 作者系江苏省泗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