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扬州市纪委监委坚持“高质量办案、办高质量案”,不断深化理念、完善机制、优化路径,构建案件管理监督“全流程”闭环,推动案件办理“质速效”同步提升。
“为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运用监督办案力量,协同推进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我们探索实行‘262X’战区模式并制定集成办案操作指引。具体为一个监督检查室与一个审查调查室搭配编组,统筹联系6个市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2个县级纪委监委、若干家驻扬单位纪委,实现‘室组企地’协同办案。”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该市通过深化运用该模式实现了办案数量、效率双提升。
扬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运用案件质量预检机制,围绕评查标准、规范问题、事实证据、定性量处等方面充分讨论,对案件质量进行集中检查。(张禹 摄)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为保障和提高案件查办质量,该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案件质量预检机制,充分发挥质量预检员作用,明确审理部门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加强指导,全面把关事实、证据、程序要求。2025年,先后评查2024年度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功能园区纪监工委等办理的522件案件,形成涵盖5方面61类问题的负面清单,督促相关单位靶向整改、举一反三。同步在全市甄选出7件综合效果好的优秀案件进行经验推广,推动发挥高质量案件示范引领作用。
注重系统拓展办案成果,认真交好移送司法机关、深化以案促改、开展廉政教育“三张答卷”。强化集成式办案理念,明确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规范性要求,按照边查边改的思路,推动查处后召开以案促改促治动员会,移送后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反思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39场,查摆各类问题407个,完善制度机制118项。
提升监督办案工作质量,必须久久为功、常态长效。扬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发落实“双高”指导意见评估表,采取“承办部门自查+部门互评”模式,围绕3方面50项指标对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件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高质量案件评选标准,持续保障监督办案工作规范运行、提质增效。(陈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