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委第五巡察组近日在县司法局公证处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发现,收费项目和标准、减免规定等信息已公示。
此前,该巡察组在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巡察期间注意到,公证处有关收费项目未公示,对低保户等符合减免条件的群体未主动核实并落实减免政策。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移交县司法局整改,并全程跟进监督。
在该巡察组的推动下,滨海县司法局与县民政、残联部门协同联动,逐一排查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办理公证服务事项名单。对近4年来122件公证事项收费情况进行整改,退还金额2万余元,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滨海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县公证处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违规收费,侵害群众利益,其中2名负责人被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
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该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联合县委第五巡察组推动县司法局强化对公证处的日常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公证工作管理制度和定期督查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费用减免操作流程,明确适用对象、申请材料、审批权限与时限,并通过相关系统实现“申请—审核—审批—执行”全环节可追溯。(通讯员 王世昕 茆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