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实践中,仪征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澄清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将研判是否开展澄清作为信访举报办结的前置程序,明确澄清主体、澄清情形、澄清程序等,做到“应澄尽澄”。同时聚焦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纪信警”联合甄别、查处、惩治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树立激浊扬清、激励担当的鲜明导向。
一纸公函、一场会议并非终点,帮助澄清对象打消心理顾虑、重塑工作信心、促进干事创业才是关键。仪征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澄清正名对象跟踪回访制度,“一人一策”定制回访方案。通过个性化回访及时了解澄清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帮助其彻底消除顾虑、轻装上阵。
“一纸澄清函为我正了名,而后续一次次的暖心回访,才让我真正安下心来。”仪征市刘集镇党员干部疏某坦言,澄清后他仍感到一定压力,组织的持续关注及时打消了他的顾虑。“纪委同志多次主动联系,了解我的工作状态和思想动态,鼓励我放开手脚、继续履职。”疏某感慨,“这种‘扶上马、送一程’的关怀,使我从心理上卸下包袱、心无旁骛投入工作。”
情感关怀之外,制度保障更添底气。仪征市纪委监委明确,将澄清正名材料及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同步抄送组织人事部门,防止干部因不实举报影响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切实消除“后顾之忧”。“澄清+回访+归档”的全流程机制,让澄清正名不再止于一时一事,而成为贯穿前后的长效保障。
“处分是对你过往错误的纠正,不是对你的全盘否定。只要吸取教训、好好工作,组织不会辜负担当作为的干部……”针对受处理处分干部,仪征市纪委监委同样倾注心力,构建全周期教育转化体系,推动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通过制定《回访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聚焦访前精准研判、访中靶向疏导、访后持续关注三大环节,推进回访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创新“标准化流程+个性化方案”双轨模式,结合干部错误性质、处分类型、现实表现等情况分级分类、因人施策,确保回访教育不走过场、直达人心;将回访情况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紧密挂钩,形成“处分—回访—教育—反馈—重塑”的工作闭环,让受处理处分干部感受到组织温暖,重拾干事信心。
回访教育既要“挽救一人”,更要“警示一片”。仪征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回访教育与以案促改、廉政教育、日常监督深度融合,通过回访梳理共性问题、深挖制度漏洞,推动相关单位健全完善机制、补齐监管短板,实现“回访一人、整改一域、治理一方”的叠加效应。同时,注重挖掘受处理处分干部中的正面典型,对知错改错、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予以肯定和鼓励,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形成“跌倒者”重新站起、“旁观者”受到激励的良好氛围。
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是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重要保障。仪征市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激励保障干部敢为“仪征双十条”,更好地撑腰“清白干部”、保障“担当干部”、提醒“苗头干部”、鼓励“跌倒干部”。近年来,已累计开展澄清正名18件、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起、回访教育党员干部86人次。(王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