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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激励“跌倒”干部卸下包袱再出发

发布日期:2026-05-29 信息来源: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 字号:[ ]

近年来,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回访教育作为党纪政务处分执行的重要环节,深化运用帮教治本“7+1”工作法,即发出一份帮教治本工作函、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推动一次制度堵漏检查、组织一次回访督查、安排一次领导谈心谈话,处分期满向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一份建议对其正常使用的意见函,积极推动“跌倒”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通过这一机制,切实发挥党委、纪委、组织部门的协同联动作用,做实受处分干部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综合评估和重新使用等全流程监督管理。

为提升工作实效,姑苏区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回访前,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受处分干部的错误性质、处分类型、性格特点,并依托座谈走访、组织人事部门联动等渠道,全面研判回访对象的思想、工作与生活情况,做到一人一策制定帮教方案。回访过程中,将暖心回访与党性教育、纪法宣讲、思想引导相结合,根据违纪违法性质、岗位特点、日常表现,分层分类进行回访。

在此基础上,姑苏区纪委监委联合组织部门出台关爱鼓励受处分干部的五项举措,从心理疏导、定期谈话、培养赋能、暖心回访、正向激励五个维度协同发力。对受处分干部及时开展思想减压,安排专人进行谈心谈话,帮助缓解内心焦虑,着力消除心理负担和工作顾虑;影响期内由组织部门定期谈话鼓励,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回应合理诉求,并结合干部特长安排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赋能;对受处分后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的干部,及时开展提醒谈话,重申履职要求;对能够理性看待处分、主动承担过失并积极履职的干部,充分肯定其表现,激发内生动力;处分期满后实施暖心回访,深入了解工作表现、指明改进方向,同时强化正向激励,树立“有为”导向。自2020年推行“7+1”帮教治本工作法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持续对126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教育引导。(范吉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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