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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澄清正名 为实干者“撑腰”

发布日期:2026-06-25 信息来源: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 字号:[ ]

“那一刻确实感到委屈,大家常年在一线跑,没想会受到不实举报,当时最担心的还是单位声誉。”日前,在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办事处,盛江社区负责同志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文书。随着一纸文书落地,压在他们心头许久的阴霾终于散去。

此前,江宁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该社区违规出租闲置宅基地牟利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翻阅大量台账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对举报内容进行全面“体检”。经深入核查,实际是1户未能达成拆迁协议的居民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他人堆放废旧物资,导致该区域脏乱差,区纪委监委最终认定该举报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属于失实举报。随即,区纪委监委责成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予以联合整治,并严格依照程序,对盛江社区予以澄清正名。

失实检举控告若不及时澄清,不仅会挫伤党员干部积极性,还可能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针对基层在澄清正名工作中存在的澄清意识不强、执行标准不一、操作流程不规范等痛点,江宁区纪委监委坚持制度先行,制定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指引》,将澄清正名工作细化为启动、报批、实施、归档等环节,明确操作步骤和标准,有效提升了工作规范性。

澄清不是终点,更不能“一澄了之”。江宁区纪委监委跳出“一张通知书就完事”的固化思维,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在送达澄清文书时,工作人员不再仅仅是宣读结论,而是结合信访举报来由,与当事人面对面复盘履职细节,既肯定其担当作为,也指出工作中可能引发误会的薄弱环节,帮助干部补齐短板,切实传递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价值导向。

为确保澄清结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充分发挥作用,区纪委监委还常态化联动组织人事部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推送澄清结论,让被澄清对象在提拔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环节不再受到不实举报的影响。(朱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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