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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抓实案件审理举措 夯实案件办理质量

发布日期:2026-06-08 信息来源:南京市高淳区纪委监委 字号:[ ]

“这份初核报告对关键事实的认定还不够清晰,证据链存在薄弱环节,建议补充调取相关书证和证人证言后再考虑是否立案。”近日,在南京市高淳区纪委监委案件会商室内,审理室工作人员对一份拟立案报告提出了明确意见。这是该区纪委监委前移审理关口,变被动审核为主动发力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高淳区纪委监委摒弃传统“坐堂问案”的审理模式,将审理工作主动嵌入案件查办全过程。通过优化立案会商工作机制,凝聚多部门工作合力,对全区案件开展集体会商。会商重点聚焦初核报告、立案报告等文书质量,以及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等关键环节,各部门结合业务领域提出专业意见,细致核查事实与证据。同时,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争议案件,深入研讨取证方向,明确取证重点,确保立案精准、取证规范,坚决杜绝“带病立案”,严把案件入口关。截至目前,共组织会商案件68件,其中否定立案8件,要求补充完善证据后重新提请6件。

针对镇街办案力量相对薄弱、容易受到人情干扰等难题,该区纪委监委探索推行镇街案件交叉审理模式。按照地域回避、优势互补的原则,统筹调配各镇街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组成联合审理小组,由镇街纪检监察干部担任主审,审理室人员协审,共同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这一模式不仅有效破解了基层办案难题,更通过“以审代训、以审促学”的方式,在实战中提升了镇街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

此外,为有效解决基层办案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结合全区查办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编制了违反工作要求、违规收取回扣等常见类型违纪案件的初核报告模板。同时,围绕文书制作、谈话笔录提纲、调取证据程序等关键环节,制作了规范化取证手册,将抽象的纪法要求转化为可直接参照的实操规范,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吕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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