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牢牢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围绕统揽“四个伟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谋划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行到哪里、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形成了建章立制与事业发展同频共振、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作为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前沿阵地,厦门严格执行上位法规制度,同时做好结合融合,围绕当地高质量发展、跨岛发展、两岸融合发展大局,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完善的制度体系、强有力的制度执行赋能经济特区治理现代化。
结合本地区中心任务细化完善监督制度,确保监督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是孤立的党务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大局,唯有自觉将法规制度建设嵌入发展大局谋划推进,锚定本地区中心任务完善制度供给,才能避免制度建设脱离实践、空悬虚化。立足跨岛发展、两岸融合、营商环境优化等核心任务,厦门纪检监察机关对标党章党规,细化配套监督制度,出台涉及“一把手”监督、巡察整改会商、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等方面实施细则,构建起覆盖重大项目建设、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监督制度体系,让法规制度成为护航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的刚性标尺。
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里,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厦门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将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政治巡察、主体责任检查、年度考核等,健全制度执行督查、问责闭环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压实责任,对制度落实不力、整改敷衍的领导干部约谈提醒、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级带头、层层从严的制度执行格局。推动巡视巡察、纪检监察贯通协同,针对基层治理、民生保障领域制度落实短板,开展专项整治,纠治制度空转、执行打折扣等问题,从体制机制上破解监督弱化问题,确保党中央关于经济特区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落实。(严洁凡 作者系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