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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向诬告者“亮剑” 为担当者“撑腰”

发布日期:2026-08-20 信息来源:新华日报 字号:[ ]

近日,灌南县纪委监委查处一起诬告陷害案件。今年上半年,灌南县纪委监委连续收到4封信访举报,反映某局公职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等问题。灌南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实。核查中发现,以上问题系某党员干部为发泄其对同事的不满,虚构举报人姓名,捏造事实,先后向中央、省、市纪委反映,意图使被反映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灌南县纪委监委给予该举报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公安局对其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针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灌南县纪委监委及时为其澄清正名,持续释放“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县已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起,打击恶意举报2起,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干事创业者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诬告陷害行为既侵害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更挤占有限办案资源,扰乱正常信访秩序,污染基层政治生态。对此,灌南县纪委监委严把信访接收首道关口,建立分类甄别研判机制,对内容空泛、贴牌反映、逻辑矛盾等异常举报予以重点标注,持续跟踪核查进展;强化同质化举报关联比对,从笔迹特征、内容格式、举报方式等维度精准筛选相似件,有效锁定多人串联、恶意重复投递等信访举报行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对反映的问题综合运用书面核查、技术辅证、实地走访等手段,全面调取书面台账、视频影像、通话记录、通话基站位置等证据材料,逐条核实举报内容,全方位还原事实真相,从多个维度证实反映问题是否属实,确保查得扎实。此外,灌南县纪委监委强化与组织部门协同联动,对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等重要节点收到的检举控告即收即办、快查快结,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经查确系诬告的,从重查处;联合公安机关组建纪警联合专班,构建形成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惩戒的闭环工作格局。

为推动查诬澄清工作落实见效,灌南县纪委监委编印《澄清正名及查处诬告陷害材料汇编》,明确5类重点查处类型、5类重点澄清类型、5条分类惩处措施,细化信访室、案管室、承办部门、审理室等各部门职责分工,厘清工作流程,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环节衔接有序、形成合力;严格规范笔录制作、资料整理、证据归档全流程操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定性准确,保障查诬工作高质效开展。

“扶正必须驱邪,激浊方能扬清。”灌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健全澄清正名及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澄清查诬工作,对诬告陷害行为重拳出击,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实干者无畏、让诬告者受惩,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唐灵感 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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