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纪委、监察局近年来围绕发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效果开展监察工作,采取群众满意、组织放心、干部认同的五种监察方式,提高了监察质量,提升了监察实效。
热点问题“解剖式”监察。每年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信访凋查和平时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中,确定1-2个项目开展执法监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属于被检查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属于体制机制方面的,以送阅件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重点工作“跟踪式”监察。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及时跟进、全程监督。把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作为主要监察对象,抓住关键环节、重要时段、重点岗位组织执法监察,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政令不畅、推进不力、行政不当等问题。
工程项目“专家式”监察。实行人员专家化、检查专业化,提高监察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从建设、交通、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业工程师,组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监察局集中办公,并注重借助专业机构质量检测方面的技术手段对政府投资工程质量和效能进行监察。
重要部门“体检式”监察。综合运用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等手段,对重点行政管理部门和重点镇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巡察。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暗访检查、实地勘察、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全面“体检”,分类提出整改建议和后续处理意见。事后及时写出评估报告,向被巡察部门中层以上领导通报情况,实行销号整改。
公共服务“派驻式”监察。对市招投标中心、行政服务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中心等服务平台实行驻场监察,现场办公。把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行政服务项目网上审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畴,实行监察实时化、预警及时化、评估科学化。对查实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按照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