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泗洪县不断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大力推行“分层+分类”、“科技+制度”、“全面+重点”监管模式,有效提升监管水平,“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明显。
一、建立“分层+分类”公务接待监管新机制。按照“降标、节约、戒奢”原则,推行公务接待费用分类分层定额管理办法,建立乡镇ABC “三类递降”、县直部门ABCDE “五类递降”和县直部门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三层递减”定额管理体系,配套出台分类限额管理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公务接待费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定期公开监测机制。每月25日逐类逐次公开公示当月公务接待费用,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填写“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报县廉政办备查。二是建立动态预警监控机制。按照“分类核算、分类检查、分类管理”原则,县廉政办不定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公务接待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对剩余招待费不足核准限额40%预警线的单位,发出黄色预警书,督促加强管理;对招待费限额已用完的单位,发出红色预警书,责令暂停招待费账务处理,并书面说明情况。三是建立超额追究监管机制。完善超额追加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确因重大活动或不可预料的突发性重大事件而导致招待任务过重,书面申请追加。对公务招待费超限额部分擅自进行账务处理的,根据情况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二、建立“科技+制度”公务用车监管新模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解决公车管理运行成本高、使用效率低、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提升公务用车监督科技化水平。一是搭建公务用车GPS电子监察平台。为全县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安装GPS监控设备,建立车辆行驶轨迹回放、车辆报警、信息查询、车辆定位、实时跟踪等“六位一体”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公务用车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监管。二是健全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体系。出台行车日志、人车同假、倒积分警示三项管理制度,建立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为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定期对公务用车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按照违规类别分别给予10分—20分的扣分,累计扣分达到警戒线的分别给予黄牌警示或电视公开曝光。三是畅通公务用车监督举报渠道。全县公务用车张贴统一制作的公务用车标识,与其它车辆有效区分,便于社会、群众对公车进行辨别、监督。同时,畅通网络、电话、来信等各种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
三、建立“全面+重点”因公外出监管新方式。在做好因公外出全面监管基础上,聚焦治理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公款旅游、公款消费等问题。一是推行招商引资外出请销假和廉政备案制度。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招商引资确需离县外出的,必需提前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实行书面请假,并填写外出情况备考表,报县廉政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回泗洪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告知县廉政办。二是建立招商人员每日工作动态公示制度。各单位将招商人员每日外出工作动态于当日上午8时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纪委根据招商动态对外出招商人员车辆、人员、工作内容及时跟踪定位抽查,严查假招商和借招商引资外出旅游等行为。三是完善招商引资外出费用财务会审制度。将各单位招商引资外出费用予以公开公示,对无反映的费用,招商单位和县纪委共同审核后进行财务处理;对有反映的费用暂缓处理,待查证后,根据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