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纪委打造“一键通”管理系统提高案件线索管理科学化水平

发布日期:2014-11-27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泗洪县纪委字号:[ ]


  今年以来,泗洪县纪委加大案件线索管理方式创新力度,引入信息技术手段代替传统管理方式,设计研发了案件线索“一键通”管理系统,提升了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范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为案件查办、分析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一、注重顶层设计,提高管理系统的针对性。一是功能设置科学完善。案件线索“一键通”管理系统涵盖线索登记、线索管理、线索审批、线索查询、统计分析等五大主要功能,设置了证据材料、线索梳理、批量导入及系统设置等主要模块,对存储的案件线索可按年限、违纪类型、级别、年龄、职务、上报单位等条件进行查询、统计,根据要求自动生成多种样式的统计分析图例,并预留升级功能,可根据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进行更新完善。二是分级授权保障安全。系统设计以确保数据安全为第一原则,设置网络防火墙、传输数据高强度加密与压缩、MAC地址限制、加密锁验证、口令验证、应用服务与数据服务分离“六道安全关卡”,保障案件线索管理系统“无懈可击”。设置案件线索录入单位、管理员、委局主要领导“三级登录权限”,根据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委局机关各室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授权,除委局主要领导和案管室可以查询系统内所有案件线索信息外,其他人员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录入或查阅,有效保证系统和信息的安全。三是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在拓展线索收集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上报流程,对线索收集录入至领导审批处理的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进行梳理、优化,设定线索录入、核实、审批的主要流程,各个环节不能随意改变、倒置或逾越,实现案件线索全程跟踪规范管理,极大地提高了案件线索管理效率。
  二、创新操作理念,提高管理系统的实效性。一是集体性排查确保无疏漏。把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作为实现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坚持对案件线索集体把关,成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违纪案件线索定期进行筛选和甄别,确定办理方式和承办室,有效防止了案件线索流失、漏查、查不深、查不透以及压案不查等问题。二是无纸化办公实现高效率。委局领导对上报的案件线索可直接在系统中批示,实现案件线索管理“无纸化”办公。案管室负责对案件线索统一管理调度,对案件线索属于上级机关办理的,及时报送上级机关;属于下级机关办理的,及时通过“一键通”转交下级机关;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完善手续,移送有关单位和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通过系统及时反馈,实现了案件线索的来源、去向、进展和结果的全程监管。三是综合性运用发挥大功效。定期将涉及到党员干部的案件线索梳理统计并形成材料,上报县委主要领导,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改变以往选拔任用干部“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有效预防“带病选拔”现象的发生。通过定期对案件线索的统计分析,对于轻微违纪案件线索,未达到立案标准而暂存的,在达到立案标准后,及时呈报委局主要领导及时安排查处,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案件承办室可按程序查询、掌握被调查人全面的违纪线索,促进案件快速突破。
  三、严格制度保障,提高管理系统的长效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泗洪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县纪委常委会负责对案件线索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管理、使用 “一键通”情况进行监督。明确报送责任人员及时限,各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委局机关各室负责人为系统运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在单位和部门案件线索的收集、核对、整理及录入,并指定专人负责使用所在单位和部门的“一键通”计算机。案管室负责对案件线索的统计分析、查询及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安全保密、案件线索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二是严明纪律要求,规范使用程序。出台《案件线索“一键通”管理系统查询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单位和部门需查询有关案件线索的,填写制式表格《案件线索“一键通”查询使用审批表》,经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查询。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查询、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对案件线索查询内容和使用过程承担安全保密责任。案件线索管理人员及系统使用人员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对外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不得压、瞒、漏、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向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信息。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将案件线索报送情况纳入年度案件检查工作绩效考核,对线索报送、录入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年终综合考核打分,对瞒案不报、漏报或报送不及时贻误工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因违反规定导致泄密事故发生的,根据事实和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党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年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