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案件线索管理挂销号机制确保案件线索“零遗漏”

发布日期:2014-12-01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睢宁县纪委字号:[ ]


  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突出办案主业主责,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建立案件线索管理挂销号机制,实施对案件线索分类管理统一“编号”、分类查办明责“对号”、分类督办及时“销号”措施,坚持查结一条就销号一条、不查不销,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利用和案件按时办结,杜绝了久拖不办、久拖不结,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
  一是线索分类管理,统一“编号”。该县定期把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纪线索,根据案件线索的真实性、复杂性、时限性、可查性以及查办的难易程度,把线索整理分为A、B、C、D四类,由案管室集中管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汇总、专人管理,建立案件线索台帐,并统一“编号”,以备随时调用。A类是普通的作风类信访举办案件线索,B类是准确性、可查性最强但基层查办有困难的案件线索,C类是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线索,D类是案情比较复杂、涉及面广、时间跨度较长的案件线索。
  二是线索分类查办,明责“对号”。对于入库的案件线索,该县建立了线索分类查办机制,明确主办科室,进行明责“对号”。根据分类,对于A类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顶风违纪问题,明确由县纪委信访室牵头,发案单位纪委(纪检组)自办,迅速调查处理;对B类一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基层查办有困难和干扰阻力大的案件,明确由案件检查室或农村纪检检查室牵头相关发案单位纪委(纪检组)联合办案组,实行片区集中专项查办;对C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较大的案件,由县纪委统一指挥8个办案检查科室组成联合办案组联合办案,集中攻破。对D类问题比较严重、案情复杂的以及涉及违纪金额巨大的案件,需要其他单位协助配合的,由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专案组,从纪委、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办。
  三是线索分类督办,及时“销号”。为防止案件线索数据库中案件线索流失、有案不查甚至以案件线索谋私等问题的发生,该县对每一个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督办,要求每一个案件线索都要填写《案件交办跟踪卡》、《案件办理情况进展表》和《案件办结登记簿》。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分管负人和案管室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排查案件线索,督查、督办案件查办进度,协调指导办案工作。对每个案件线索的交办、初核、查办和查结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督查,明确承办时限、上报程序、审核把关等责任,使所有案件线索都有记录、有着落、有结果。案件办结后,都要经案件主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等有关材料交案管室销号并存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利用和案件按时办结,杜绝了久拖不办、久拖不结,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