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推行项目管理人制度 提升纪检监察绩效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14-04-29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常熟市纪委字号:[ ]


  近年来,常熟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在纪委监察局机关实行项目管理人制度推进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提升了绩效管理水平。常熟市推行作风积分警示管理、建立党员干部勤廉预警平台、加强政风行风媒体问政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相关经验做法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刊物、各级新闻媒体上刊发40篇(次),形成了“重点工作创特色、整体工作争一流”的浓厚氛围。
  一、聚焦中心、科学立项,夯实项目管理人工作基础
  一是分类谋划项目。每年初,委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围绕中心任务,对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工作思路,提出本科室2~3个年度重点项目初步方案。方案要求定名称、定内容、定措施、定时限,并初步明确责任人。二是分层审定项目。对各职能科室拟定的重点项目初步方案,由分管常委、分管副书记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经初审通过的项目,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论证、逐项研究,最终确定委局机关重点项目。2013年,常熟市纪委监察局确定重点项目7项,今年,确定重点项目9项。三是逐项确定管理人。每个项目明确一名项目管理人,由分管常委(副局长)担任。以文件形式下发实施,明确项目管理人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在确定工作目标、把握工作进度、加强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问题、反馈工作情况等方面负总责,对重点项目推进一抓到底。
  二、加强协调、凝聚合力,发挥项目管理人能动作用
  一是搭建工作专班。由项目管理人牵头,跨科室建立项目工作专班,明确1个主办科室和3~4个协办科室。工作专班实行分工负责制,主办科室负责重点项目具体实施,抓好工作推进与任务落实。协办科室全程参与项目推进,负责在人员、力量方面配合主办科室,重点在协商会办、解决问题过程中发挥集体攻关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二是细化实施方案。项目管理人牵头制定重点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制定详细时间表和任务分解图,明确时间节点、具体措施,做到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确保每个阶段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何种程度,都一目了然。项目管理人对照序时进度要求,带领工作专班按照实施方案落实重点项目,以时限倒逼进度。三是加强沟通联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工作专班每周召开碰头会议,项目管理人每月在办公例会上通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以定期通报、集体商议等形式,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对工作中临时碰到的问题,项目管理人也可以随时召集相关人员碰头商议,及时商讨对策建议。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评,落实项目管理人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项目库”。构建全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项目库,由市纪委常委会作为督查主体,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度,由重点项目主办科室建立项目化台帐,根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详细记录工作进度与成效,台帐作为项目督查、评价重要依据。二是推行“述职制”。项目管理人每月在办公例会上陈述当月履行项目管理人职责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当场说明原因,当场进行表态。述职后,由分管领导点评,主要领导总结评估,分析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年末,项目管理人结合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向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和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作公开述职,就项目管理人履职情况接受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三是实行“年考评”。把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工作年终绩效考评,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市纪委监察局“两员”等“第三方”力量,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社会评价等方式,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管理人、相关责任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树立起抓落实、重实绩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