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工作扎实开展,落实中央提出的党委负主体责任和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盱眙县实施“421”勤廉巡查(全年开展4次巡查,各被巡查单位主要领导每年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终开展1次落实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综合考评)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规范巡查制度,明确任务责任
该县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明确一名分管副书记主抓巡查工作,县纪委7名常委分片包干,明确挂包单位、明确责任、明确工作标准,要求各常委每个月要与挂包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此外,该县纪委还下发文件要求全县19个乡镇和45个县直部门的党委定期向县纪委汇报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三转”和执纪问责情况。乡镇党委书记每半年要向县纪委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书面述职,接受纪委职能科室问询。县直部门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现场巡查,对照责任制内容逐项检查、问询。
二、两结合一导向,以查问促落实
两结合,明重点。勤廉巡查是推动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该县纪委在巡查中实行“两结合一导向”,确定巡查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一是结合审计部门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二是结合县纪委和司法部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巡查中对发案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剖析,帮助单位主要负责人从落实党风廉政主观意识上查找原因,对照“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摆问题,找根源,提措施。
问主责,抓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清重点单位和必查单位,把资金流量大、工程项目多、民生热点多的部门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对案件频发、信访问题较多、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上年度责任制考核得分低的单位作为必查对象,严格做到“三问三答”:一是询问第一责任人推动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询问对本单位纪委工作支持情况,三是纪委落实“三转”及执纪问责情况。巡查以听汇报和看台账为辅,以访谈群众为主的巡查评价方式。今年以来,县纪委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2个乡镇和5个县直部门的党委及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向县纪委书面承诺整改措施和成效。
找问题,促成效。今年以来,已对6个乡镇和11个县直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共发现干部兼职、机关作风、执法不规范、工程招标等8大类43个问题,纠正违规违纪行为27起,提出整改建议31条。通过巡查,查出了实实在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扎扎实实的办法。该县住建局主动发现了自身存在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的相关责任问题,当面为鲍集镇查找出个别镇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问题以及个别村干部高消费问题,提出了加强对村居站所负责人教育和监督的要求。巡查组对盱城镇社区用车问题进行了质询,点出了部分村居社区购(租)车、用车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透明和公车私用问题,该镇经研究决定,取消了12辆村居社区车辆,并统一拍卖。通过接触最基层人员,了解最真实情况,巡查人员按要求在巡查中与单位科室人员进行个别交流,询问单位存在的问题,如县质监局工作人员反映,单位虽然管理很严,但对“三公”经费使用、“四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不知情,因此,在与该局班子交流时,点明要做好党务、局务公开工作,增加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猜疑。
三、运用两个平台,确保巡查长效
勤廉巡查是推动落实“两责”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但也存在时效性问题,难以保证长效,而且会引发基层突击应付问题,短时间难以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县纪委确立了巡查长效机制,通过运行“两个平台”确保巡查工作持续性。
一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建立“三清指数”评价体系。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分解到评价指标体系中,实地巡查和网络巡查相结合,实现了不到现场也能见人、见物。在平台运行中,实行动态化管理。如:各乡镇和部门涉及“四重一大”事项会议,必须将会议记录和会议视频上传县“三清指数”评价系统,由县纪委审核把关,未定期报送的系统将自动报警。自平台运行以来,全县19个乡镇和45个设立党委的部门均能及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信息。
二是实行“一台三书“问责机制。今年4月,县纪委出台文件要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落实“两责”不力的单位一律通过“一台三书”平台进行问责。被县纪委监察局党政纪立案调查的,一律在盱眙廉政网“曝光台”予以曝光,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措施不力,存在倾向性苗头,系统内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的单位,一律向问题单位下发纪检监察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党政纪立案决定书。今年以来,对上述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单位分别进行了问责,发现多种案件线索,目前已有9名党员干部被党政纪立案,其中两名党员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11人被取消年终评优评选资格,向4个乡镇和9个县直部门下发了纪检监察通知书、建议书共计13份,要求对巡查发现的的问题限期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