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区小型工程监管机制的持续创新及考量

发布日期:2015-02-28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南长区纪委字号:[ ]


  工程领域历来是腐败的高发区,加强工程领域的监管是防范工程建设中腐败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加大了工程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持续开展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了统一的建设招投标市场,对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的规定和监督力量的有限,各级监督的重点放在了100万以上的工程上面,100万以下的小型工程成为监管的盲区。虽然小型工程规模不大,但是数量众多,特别是在区县、乡镇一级,小型工程的数量要占到工程项目总数的80%以上,因此小型工程的政府投资不能小视。以南长为例,从2009年以来,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数达到614个,工程投资总额达到4.13亿元。这么多的小型工程分散在基层,建设主体涉及各个街道、部门和单位,点多、面广、量大,过去小型工程怎么做、由谁来做基本上没有规矩,缺乏严格的程序和有效的监督,很容易产生腐败问题,这样的风气和习惯又会在更大层面上对整个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造成影响,所以小型工程的监督管理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从2009年起,南长区在无锡市率先启动了100万以下的小型工程监管机制创新。
  考量之一:如何管起来。学习借鉴市级构建统一招投标平台的做法,建立区级小型工程统一招投标监管平台。除10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按规定进入市级平台外,对政府投资5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小型工程,全部纳入区级监管平台。2009年,南长区专门成立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监察、建设、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组员,负责招投标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在建设局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招投标工作,并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工程信息由招标办进行网上发布并进行资质审查,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标书参加公开竞标,组织专家库专家评审产生中标单位,结果网上公告。监察、审计部门按职责对招投标过程和项目实施、资金结付等进行监督。通过构建小型工程统一监管平台,就把全区小型工程纳入了监管视线,做到了监督全覆盖,初步解决了管起来的问题。
  考量之二:如何管得准。有了统一的监管平台,只是解决了进笼子的问题。随着招投标制度的深入实施,各级招投标市场中围绕招投标环节的虚假招标、暗箱操作日益严重,围标、串标现象越来越多,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中介公司和评标专家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操纵招投标的情况,可以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尽管完善招标评标的措施不断出现,但是总是能被投机分子钻到空子。特别是在小型工程中大量存在的邀请招标更是让招投标程序成为虚设。如何解决招投标中的这些顽疾,只有从招投标方式上进行根本性的改变。2012年,南长区在小型工程招投标中果断推行“明标明投、随机抽取”机制,针对传统招投标方式中存在的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开出一剂“良药”。“明标明投”就是事先由中介公司核定工程量、确定标的、通过招标文件公开发布,接受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公开投标,“随机抽取”就是在有资质的投标单位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中签产生中标单位和备选单位。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机制,不用担心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因为区级小型工程基本上是普通的房屋、道路的建筑和维修等工程,不需要特殊的工艺和资质,只要符合基本资质的施工单位都有这个能力。推行“明标明投、随机抽取”机制,切断了建设方、施工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链,用一种最简单的办法从根本上杜绝了暗箱操作问题,确保了招投标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
  考量之三:如何管得好。工程领域的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平台、推动招投标机制的创新,抓住了工程监管的重点和关键,但不是说就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特别是“明标明投、随机抽取”机制是一个新生事物,这一机制的推行本身有一个坚持和完善的过程,也需要其它相关环节的配套和保证,才能真正实现“管得好”的目标。首先是建好库,就是严格资质审核把关,以长期合作、有信誉的施工单位为主体,发布建库公告,将中介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企业等按造价咨询、建设、绿化、装修、拆迁等类型,分别建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并对入库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其次是定好标,合理定标是“明标明投”的前提,也是科学控制工程成本造价的基础,从入库企业中抽取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编制工程清单,确定工程合理造价为合同价。再次是抓执行,对明标明投产生的中标单位的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最后是信用评。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及合同的履行作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的分类评价,评价结果与入库企业的动态管理挂钩。通过这样一个全系列的制度设计,把小型工程招投标“明标明投”机制的各个环节管控起来,既推动了“明标明投”的有效落实,又从整体上把住了工程建设的质量。
  考量之四:如何管长效。任何制度设计和创新要取得成功和实效,都要解决改革的阻力和对原有路径的依赖。工程领域监管机制的创新,特别是“明标明投”的采用,既是招投标方式的调整,更是对原有利益格局的打破,对传统做法、习惯思维的破除,肯定会受到相当的阻力。虽然我们强调“明标明投是原则,非明标明投是例外”,还是有一些单位部门会提出各种理由,仍然希望走邀请招标的老路。这需要我们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把关、督促落实。对确实不适用“明标明投”的项目,比如水电汽等上级部门要特殊要求的,我们制订了有关办法,规定了几类特殊情形和审核程序,对此类项目的招投标进行规范,确保不出现监管空白。对不符合这些特殊情形的项目,严格重申“明标明投”的有关规定,强调规定执行的严肃性。为了推动长效落实,我们进一步理清了职能分工,明确建设局作为行政监管部门要承担落实工程领域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谋划工程监管和明标明投的推进工作,纪委监察局作为监督部门要承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的监督责任,给建设行政部门的监管工作撑腰。为了推动长效落实,我们反复宣传强调“明标明投”机制创新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把权力交给市场,用制度保护自己,增强各单位落实“明标明投”的意识和自觉。为了推动长效落实,我们严格了监督、强化了问责,完善了项目预报告制度,提前掌握项目建设需求,对不执行有关规定、规避“明标明投”要求的单位责任人,通过诫勉谈话、下发监察建议、与年终考核挂钩等方式进行问责。为了推动长效落实,我们还推进了小型工程“明标明投”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在区建设局政务外网开设了小型工程招投标网上操作系统,实现了小型工程从信息发布、资质审核到网上摇号、中标信息公开、信用评价等全程在线运行、系统管理、阳光操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南长推进工程领域监管机制创新,推进小型工程“明标明投、随机抽取”招投标方式的改革,就是力求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工程领域长期存在的腐败问题的有益探索。从2009年率先把小型工程纳入统一管理,到2012年推行“明标明投”,再到今年全面启用信息化网上监管平台,南长区纪委监察局积极履职、牵头协调区建设、审计等有关部门,在加强工程领域监管上形成了强大的合力,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走出了一条持续创新的监管之路。在中央纪委提出“三转”的新形势下,我们将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继续围绕工程领域这个执纪、监督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防治腐败责任落实力度,推动政府投资小型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作者系无锡市南长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章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