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对核查发现的18名漏报、瞒报、谎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下达《廉政档案个人申报事项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并就房产购买时间、方式及资金来源等情况作出解释。
2013年1月,该区出台《区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申报事项核查暂行办法》。核查不仅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经商、房产、投资情况,还包括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移居国外、出国(境)学习旅游等情况。截至目前,该区已先后组织核查两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申报事项。其中,第一批次随机抽取23名区管干部,第二批次随机抽取20名区管干部和新提拔的27名科级干部,涉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100余人。
该区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领导干部名单,且自动屏蔽上一批次核查人员。同时,从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调取相关档案,逐一核实领导干部申报的有关事项。核查以房产及经商办企业情况为重点。在核查经商情况中,查阅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子女有无在企业中担任法人代表、股东及占有股份等现象。核查房产信息,则调阅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房产登记、变更及处置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填报核查表、下达《廉政档案个人申报事项整改通知书》的“一表一书”制度。同时,将核查中发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纳入案件线索库统一管理,适时延伸调查。
该区建立完善核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上报时间、申报内容、申报流程。对漏报的限期补充申报,对瞒报的进行诫勉谈话,对谎报的下达整改通知,给予被核查对象解释说明的权利。
为确保核查的公正性,该区纪委、监察局召开核查工作部署会,要求核查组成员注重调查手段的合法性、准确性,并做到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借核查之机徇私情、办私事。对发现的监督缺位、权力真空等制度漏洞,该区纪委、监察局及时介入,要求相关单位党委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