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纪委凝神聚力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15-06-10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广陵区纪委字号:[ ]


  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扬州市广陵区纪委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聚焦主业、凝神聚力,抓监督强执纪严问责,成为广陵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
  责任清单:聚焦主业不松力
  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敢担当才能有作为。
  广陵纪委把明责任、定方向、理思路作为基础工作,根据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梳理制定了《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区纪委监督责任细分为组织协调、执纪问责、作风检查、纪律审查、预防腐败等5个方面、21项责任事项,各项工作以此为遵循、延伸展开,全年排定纪检监察重点工作33项200余件,项项围绕主责、件件聚焦主业,有为有位有声势。
  “零遗漏”排查线索、“零容忍”执纪反腐:严惩腐败不松劲
  从细管理问题线索,从严查处腐败案件。
  广陵纪委出台了《纪检监察系统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研判使用暂行办法》,建立问题线索数据库,从排查报送、接受登记、分类管理、集体研判、流转办理、结果反馈、材料归档等7个方面规范线索管理,建立委局主要领导每月主持问题线索研判使用专题会议制度,对在手的问题线索逐一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方式,保证每条线索价值得到充分挖掘,不流失、不沉淀。2014年收集排查问题线索53个,转立案42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4全年查处腐败案件同比上升21.6%。
  驻点监督:抓早抓小不松手
  深挖细查抓苗头,扭住过程治未病。
  广陵纪委立足抓早抓小、未病先治,积极探索介入式监督渠道,由区纪委牵头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工作小组,以三年为一周期,分批分类对全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园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驻点监督,在不参与、不干预、不评判驻在单位正常工作的原则下,采取旁听列席会议、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信访核实、个别访谈等形式,对驻在单位20多项廉政指标全面“体检”,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书面通报、限期整改,早打招呼、早提醒。截止目前,已经对6家单位实施驻点监督,约谈党员干部59人,查阅工作资料和财务账册1340余册,发现责令纠正问题27个,退缴相关费用4000元。
  无空档期巡查:正风肃纪不松懈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永远不懈怠。
  广陵纪委紧紧扭住反对“四风”,建立“全时段、全天候”巡查机制,实行无空档期明查暗访,重点时段天天查、一般时段随时查,上班查脱岗缺岗、在岗不在状态、服务态度粗暴等“八小时”内“庸懒散”现象,下班查公车封存、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大吃大喝等“八小时”外作风问题。2014年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8件,通报典型问题8件,处理30人,追缴有关费用20多万元。
  “再监督再检查”专项行动:问责问效不松动
  后方监督不越位,参与配合不揽权。
  广陵纪委把执法监察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责任部门、责任人抓执行、抓落实上,启动实施“再监督再检查”专项行动,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围绕部门和党员干部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执纪问责。3名执法人员因在履职过程中以权谋私被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因态度粗暴被调离岗位,1人因违反工作规定被解聘。对发现的招投标监管不力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责成主管部门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发现的违法建设监管不力问题,向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