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纪委“三转”转到位 出智慧 强作为

发布日期:2015-06-0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泗阳县纪委字号:[ ]


  “三转”工作开展以来,泗阳县纪委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纪委要求,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厘清职能、聚焦主业,攥紧拳头、强化监督,坚持量质并重,加快工作步伐,不断把“三转”工作引向更深层次、推向更广层面。
  转职能,聚焦主业。明确职能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一是调整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按照要求,该县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执纪监督机构数达到9个,人员编制数增加至31个,超过分别不低于总数的60%、70%的要求。并对过去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由原来的88个精简至13个。二是规范业务分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程訚捷带头进行分工调整,组织对各派驻(出)纪检机构负责人分工进行规范,明确要求各派驻(出)纪检机构负责人除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不得兼担其他工作。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以“早教育、早提醒、早监督”为载体,着力构建“抓早抓小”的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定期举行全县党政正职“法纪政纪党纪”课堂、重点岗位人员“小班化”廉政教育、村支部书记“勤廉大课堂”,着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14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问题81例,处理9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8件,比去年同期增幅达到12%。
  转方式,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主动适应清廉政治新常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以更高的智慧开展工作,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一是创新出台再监督再检查制度。为避免“将执法监察等同于执法检查、将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将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该县专门出台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二是创新实施常态巡察制度。该县不断探索建立加强党内监督新机制,通过开展常态巡察,对全县机关单位及乡镇进行个体巡察评估,做好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及问责工作,建立健全问题反馈、移交、整改、查处、问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开通报问责情况,在全县范围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三是创新派驻纪检组长季度述职制度。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出台“派驻纪检组长季度述职制度”和“县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要求派驻纪检组长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履职情况,督促了派驻纪检机构聚焦主业,正确履行监督责任。
  转作风,锻造铁骨。纪检系统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不会天然“免疫”。为坚决清除“灯下黑”现象,转作风既需要重拳出击、一剂猛药,也要注重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一是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该县纪委始终把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放在第一位,加强主观世界和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全体纪检干部树立顾大局、明是非、守纪律意识,管住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切实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定力。二是实施“双提升”工程。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为目标,每月两期对全县216名纪检监察干部轮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初核、处信接访、组卷记录等实用技能的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实战技能。三是狠抓纪检干部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出台纪检监察干部“二十条禁令”,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中纪委“五严守、五禁止”、市纪委“八严禁”和县纪委“二十条禁令”,以铁的纪律锻造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反腐“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