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开拓者吃“定心丸” 淮安清江浦推行“容错免责”

发布日期:2016-11-23 信息来源:清江浦区纪委 字号:[ ]

  "感谢区纪委为我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我感觉身上的压力一下子消失了。干城管难免得罪人,现在有了‘容错免责’机制,我们对抓好市容管理充满了信心。"在得到淮安市清江浦区纪检部门公开"正名"后,该区城管大队负责人激动地说。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冬梅介绍,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清江浦干部作风日益提升,但也有少数干部出现了为官不为的"权力休眠"现象。有的认为条条框框多了,束手束脚;一些干部怕出"岔子",不敢担当、不愿创新;更有干部出现"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想法。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创新突破,今年以来,清江浦区创新实施"容错免责"机制,对单位或党员干部在遵循规律创新、遵守规矩干事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轻微违纪行为,因达到尽职要求,能够获得责任豁免,对其从轻、减轻甚至免予问责或处分。
  容错免责机制会不会造成对干部错误及违法行为的纵容?杨冬梅表示,"我们坚决惩处借改革创新之名假公济私的腐败行为,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做到宽容失误而不纵容错误。"
  容错免责机制严格区别"五种类型"干部,即:把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别开来;把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导致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违纪违法区别开来;把加快发展过程中受客观因素影响而造成工作过失与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区别开来;把一心为公的干部与以权谋私的干部区别开来;把敢闯敢试的干部与擅权专断、乱作为的干部区别开来。
  目前,清江浦区已对15名干部实行"容错免责"、为2名受诬陷的干部"正名",保护了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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