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字当头、细处入手、从长计议,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个人自查与评议互查相结合。结合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 25名领导干部去年对婚寿嫁娶等事项进行事前申报;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纳入“千人机关”评议,每年进行1次集中互评,评议结果与机关部门目标考核挂钩,2015年共有21个部门涉及加扣分,直接影响年终绩效考核。
滚动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运用“五廉监督”工作法,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度巡察, 6年来已累计对9个镇(开发区、街道)、20个机关部门和3个区有资产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滚动巡查;根据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结合会所整治,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治理等当前热点工作,每年挑选1—2个主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
重点督查与定期核查相结合。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餐饮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公车监管等违规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和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督查,开展常态化督查机制,春节期间开展明查10批次、暗访17批次,提出整改意见11条;年初由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中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机关部门年终分配和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核查,年底对全区110个村(社区)“三资管理”、“三务公开”以及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