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立体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发布日期:2016-05-19浏览次数:信息来源:滨湖区纪委字号:[ ]


  为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滨湖区以“日常督查”、“重点巡查”、“年终检查”为抓手,积极整合各方力量、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初步建立了常态化、精细化、全覆盖的检查考核模式。
  一、开展常态化日常督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大督查、经费检查、执纪查案等形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一是注重发挥“大督查”的导向作用。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大督查机制强化执行力建设的意见》,将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等情况纳入大督查范围,要求全区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在全区上下形成“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鲜明导向。区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单位、部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整改。二是注重发挥条线检查的专业作用。区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自身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检查。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区教育局在全区中小学教师中开展有偿家教治理,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区房管局对近两年来公租房项目、公租房资金使用和公租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区水利局对全区21条黑臭河道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检查促提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区审计局扎实开展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使用情况的监督。去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115次,发现问题133个,提出整改建议40条。三是注重发挥执纪检查的警示作用。年初,区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开展年终分配情况检查;年中会同区委农办对全区110个村(社区)“三务公开”、“三资管理”进行检查,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书46份;抓住元旦、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公款吃喝、旅游、送礼以及公务用车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200批次,提出整改意见60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结合信访调查、案件办理工作,注意做好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提醒教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5人,收缴、退回、补缴违规款21万余元,并对部分查处结果给予了通报。
  二、开展精细化重点巡查。坚持探索和完善“五廉监督”(访廉、评廉、述廉、问廉、督廉)方式,细化对区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查。五年来已累计对9个镇(开发区、街道)、17个机关部门和3个区有资产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通过访廉形成访廉报告29份,排查反馈问题103个,现场问廉问题97个,121条整改意见全部得到有效落实;给予提醒谈话11人次,约谈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5人次,对7个区管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给予扣分。一是问题排查务求细致。每年年初,经区委同意,确定部分区管领导班子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查对象,组建由区纪委委员、区纪委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巡查工作组,先期走访人大、政协、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机关以及区纪委相关部门,梳理被检查单位主要职能、重点任务、廉政风险点等基本情况,收集该单位在作风建设、依法行政、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干部人事等方面被发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围绕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八项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等各项重点,完善谈话提纲,设计调查问卷,做到一单位一提纲,一单位一问卷。二是驻点巡查务求深入。巡查组进驻相关单位前,提前一周发布巡查公告,公示巡查时间、内容、联系电话、意见箱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进驻后,利用2-3天的时间开展集中“访廉”、“评廉”,即通过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财务凭证、合同文本、会议记录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全方位“访廉”;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老党员老干部代表、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填写测评表,对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评廉”。三是现场质询务求精准。驻点巡查结束后,每个巡查组形成巡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区纪委全委会,由被巡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向区纪委全委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述廉”;巡查组反馈巡查报告,区纪委委员和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人员就前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巡查单位现场“问廉”。所有问题均不打招呼、不提前告知。对回答结果不满意的,还将继续追问。会议结束后,被巡查单位针对访廉、问廉和评廉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区纪委适时进行回访“督廉”,共督促21个被检查单位完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拆迁建设、协会管理、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91个,创新服务举措86条、为群众办实事45个。
  三、开展全覆盖年末检查。一是抓好重点单位的督查。 每年组织10个左右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按照“镇(开发区、街道)年年查,区机关部门逐年查”的原则,由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带队,挑选部分前几年已开展过“五廉监督”的单位、部门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回访”,通过被检查考核单位向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组织集中测评、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回炉”锻炼,做到常明责任、常敲警钟。在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后,将发现的十大类82条各类问题分别反馈各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二是抓好一般单位的巡查。对尚未开展“五廉监督”、当年也未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其它单位,按照“双报告”要求,年末由该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由纪检组织的,同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三是抓好检查结果的运用。将年终检查考核结果、各单位(部门)违纪违规情况等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纳入机关“两文明”考核。凡在年度考核评议中排名有大幅下降或排名靠后、当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部门),直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做到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