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纪委:推行导师挂钩指导制度 提升“四种形态”运用能力

发布日期:2016-05-2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高港区纪委字号:[ ]


  近日,高港区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导师挂钩指导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突出挺纪在前,压实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划分片区,构建挂钩指导体系。成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导师指导小组,由区纪委班子成员、各室主任以及“纪委基层行”驻村(社区)联络员担任导师,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导师制”培养范围,通过“走下去”或“请上来”的方式,进行零距离指导。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创建各片区挂钩指导微信群,促进挂钩指导联络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二是细化分类,强化导师示范引领。各片区导师围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四种形态”运用方式,以点对点联系、面对面指导的形式,提升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实效性;聘请区内外政策理论、纪检业务、法律法规、审计财务等领域的专家领导充实导师库,定期参与指导实践,做好“传帮带”。同时,各导师负责指导督促其挂钩纪检监察组织完善台账资料,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搭建平台,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搭建多维培养平台,制订周密培养计划,综合运用集中培训、个别辅导、交流点评等方式,切实提升学员监督执纪能力。开设“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论坛”,兼顾“大课”教学和“小灶”微课,提升指导实效;注重实战演练,强化随案跟训,丰富履职经验,夯实履职基础;加强交流竞评,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传授经验讲成绩、互动交流找不足、学思践悟谈体会。
  四是强化督促,科学量化考评机制。建立考评体系,就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实行成果月度报告制度,每月报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统计数据;推行工作季度分析制度,每季度召开分析交流会,梳理各类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建立实绩年度考评制度,年底对“四种形态”运用情况进行总结考评,评选年度“最佳导师”、“最佳学员”,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