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纪委坚持以“早”护“森林”

发布日期:2016-07-0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灌南县纪委字号:[ ]


  2016年上半年以来,灌南县纪委以苗头性问题为切入点,将关口前移,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防微杜渐,达到以“早”护“森林”的目的。
  早扯袖、早提醒。依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积极运用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早发现、早纠正。组织学习新准则、新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清楚哪边是“禁区”,什么是“高压线”,对照自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早查处、早问责。检查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防止小错变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