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扭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2016-08-02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宿迁市纪委字号:[ ]


  一直以来,宿迁市委始终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市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导“一人一条线、一人抓到底”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宿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利器,强化压力传导,全面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2014年以来,宿迁相继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检查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一案双查”办法》等制度,构建了“1+3”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上半年又制定了《宿迁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使“两个责任”内容更加具体、明确。
  二是开展检查考核。每年初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区)及部分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今年初,通过检查考核,发现“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79个,提出整改建议59条,全部交办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存在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因责任履行不到位而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形的,及时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2015年,宿迁追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73名,占全省责任追究总数的21%,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今年1—6月,宿迁又对58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其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51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