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客户端下载
全文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清风扬帆网”,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宿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桂琴同志做客访谈室,与大家畅谈宿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情况。欢迎您,李书记!

[李桂琴]主持人好,“清风扬帆”的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清风扬帆网”,与大家交流工作体会。

[主持人]李书记,请您先给网友们总体上介绍一下宿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李桂琴]好的。近年来,宿迁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中省纪委决策部署作为基本遵循、把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工作主线、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努力加强源头治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主持人]好的,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对宿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总体印象。我们了解到,宿迁在“两个责任”落实方面举措实、效果好。请李书记给网友们介绍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李桂琴]好的。一直以来,宿迁市委始终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市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导“一人一条线、一人抓到底”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宿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利器,强化压力传导,全面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具体来说,宿迁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方面,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制度体系。2014年以来,宿迁相继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检查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一案双查”办法》等制度,构建了“1+3”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上半年又制定了《宿迁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使“两个责任”内容更加具体、明确。

第二,开展检查考核。每年初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组成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区)及部分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今年初,通过检查考核,发现“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79个,提出整改建议59条,全部交办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第三,严肃责任追究。对存在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因责任履行不到位而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形的,及时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2015年,宿迁追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73名,占全省责任追究总数的21%,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今年16月,宿迁又对58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其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51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7人。

    目前,宿迁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通过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同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建立健全“两个责任”清单,实现“两个责任”清单项目化“全覆盖”。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等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主持人]通过李书记的介绍,我们感到宿迁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上下了真功夫,特别是在责任追究方面,体现了认真、较真、动真的精神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请问李书记,宿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四风”整治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李桂琴]好的。十八大以来,宿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常抓细、抓紧抓好。在实践中形成了整治“四风”巡查机制,实现了改进作风常态化。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制定了《宿迁市整治“四风”巡查办法》,明确规定巡查内容、巡查组织、巡查方式、巡查程序、处理办法等。在巡查内容上,详细列举了“四风”方面13类问题104种具体表现,既有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浅层次问题,也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深层次问题,使“四风”巡查工作更聚焦、更深入。在巡查办法上,具体规定了日常巡查、定期巡查、专项巡查、驻点巡查四种巡查方式,使“四风”巡查工作更灵活、更有针对性。

二是探索性开展驻点巡查。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探索市县巡察”。宿迁先行一步,早在20148月就探索开展了第一批驻点巡查工作,为全省最早。宿迁开展的驻点巡查,除了具有巡察特点外,还有一定的查处功能,具有反应快、效率高、效果好的特点。目前,宿迁各地已驻点巡查单位136家,为下一步推进驻点巡查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丰富经验。通过驻点巡查,全市发现问题线索1400多个,移送司法机关28人,党政纪处分146人,组织处理99人。下半年,宿迁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深化驻点巡查工作内涵,在发现查处“四风”问题基础上,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领导不力等问题,并将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和线索、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也列入驻点巡查内容。

三是常态化开展三项巡查。坚持“节假日必查、双休日抽查、平时不定期查”思路,经常性开展三项巡查,即日常巡查、定期巡查、专项巡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2014年以来,通过开展三项巡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6个,处理569人,党政纪处分187人,通报曝光43批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分6批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督办工作,每批挂牌督办问题线索21件。目前,前4批挂牌督办的84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移送司法机关6人,党政纪处分59人,组织处理25人。目前,我们按照上级纪委统一部署,专门以市“两办”名义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巡查整治。下半年,宿迁还将针对面上反映较多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其他“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巡查整治,推动建章立制,坚决防松懈防变异防反弹,确保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将进一步加大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力度,组织开展第五、六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办,对重信重访积案、群众不满意信访件开展重点化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主持人]我们从李书记刚才的介绍中,可以感受到宿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四风”巡查机制,做到了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在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抓得有韧劲、有耐心、有力度,人民群众有了“获得感”。李书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我们想了解一下宿迁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都有哪些经验做法?

[李桂琴]好的。宿迁认真落实上级纪委要求,坚持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指导,深入探索、积极践行,推动“四种形态”在宿迁的实践中得到了初步体现。2015年,宿迁党纪轻处分851人、重处分380人,党纪轻处分占比达69.1%。今年16月份,全市给予党纪轻处分580人,占党纪处分总数74%,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使用“两规”措施案件6件,移送司法机关11件,分别占立案案件0.65%1.2%。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我们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创新转型:

一是在理念思路上创新转型。宿迁市纪委常委会把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的“主旋律”,高度重视、始终强调、紧抓在手;宿迁市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在业务会议、督查调研、工作指挥等各个场合,具体指导运用“四种形态”,共同奏响运用“四种形态”的“最强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种形态”要求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逐步实现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注重抓大”向“抓早抓小”转变。

二是在机制制度上创新转型。宿迁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纳入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研究、创新探索、积极践行。制定出台了《关于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初步厘清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4大类18种适用情形,明确了不同形态之间的界限,便于在实践中准确运用。还制定出台了《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谈话函询工作流程,实现谈话函询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三是在具体工作中创新转型。在线索处置环节,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全覆盖。在纪律审查环节,将违反“六大纪律”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将“三类人”作为主要对象,审查工作冲着纪律去。坚决贯彻中省纪委关于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求,对新立案查处的涉刑党员干部,一律做到在移送司法机关前党政纪处分到位。比如,市纪委立案查处了宿豫区委农工办、区扶贫办原主任曹冬民严重违纪违法案,在移送司法机关前先期给予曹冬民开除党籍处分。坚持快查快结,把纪律挺在前面,调查取证重点盯住违纪问题,不贪大求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审查时限。在执纪审理环节,由以往重点审理违法犯罪问题,转变为聚焦审理违纪问题。在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

[主持人]听得出来,宿迁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有很深入的思考,也有许多创新的思路和做法,效果是明显的。下一步还有什么工作打算吗?

[李桂琴]我们将召开全市纪律审查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分析“四种形态”运用情况,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应用。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和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准确判断、区别对待,善于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职务调整或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关键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要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谈话函询工作,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针对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相关工作,将建立健全纪委与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办法,推动形成运用“四种形态”的工作合力。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继续坚持以“四种形态”要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执纪水平和工作成效,逐步让“四种形态”在宿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主持人]听了李书记的介绍,我们感觉到,宿迁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上,方向明确、思路清晰,相信对很多地方都有启发意义。李书记,我们还了解到,宿迁在探索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很好成效。请李书记为网友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桂琴]我们在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的同时,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营造廉洁从政氛围。一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2006年,宿迁就探索实施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纪检组组长的编制职数、党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市纪委。通过实行归口派驻与重点派驻相结合,40个派驻机构负责监督77个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含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投融资企业),为实现派驻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实行履职清单明责、定期报告述责、全面考核评责、联系指导督责等制度,不断强化派驻监督。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去年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目前正在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布局,有序推进派驻全覆盖。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制定并落实4个提名考察办法,2015年以来共提名考察纪检监察干部82名;201312月,制定《全市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分析排查实施办法》,体现了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市纪委下沉一级,成立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分析处置工作小组,对全市正科职以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实行集体研究、集中处置。二是推动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制定《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八项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等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权力规范行使。根据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章立制,今年上半年,先后提出各类整改意见20多条,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30余项。三是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连续九年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摄制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今年初,围绕落实“四种形态”和挺纪在前要求,精心征集、筛选抓早抓小典型案例,摄制《挺纪在前,警钟长鸣》。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近两年新提任重用的120多名处级干部走进徐州监狱,实地接受警示教育。结合“两学一做”教育,组织全市党员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主持人]早就听说宿迁是一座改革创新之城,改革创新精神在各个领域都有所体现。李书记刚才介绍了宿迁加强源头治理有关情况,其中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问题线索集中处置以及制度建设、警示教育等工作,都体现了宿迁的改革创新精神。李书记,从您一系列如数家珍的介绍中,让我们充分感觉到宿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硕果累累,这与宿迁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作为是分不开的,请李书记为我们介绍一下宿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李桂琴]好的。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方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一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市纪委中心组学习会,带头加强理论学习,适应形势需要,提高政治素养。制定并严格执行《市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二是持续深化“三转”。在完成市县(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基础上,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规范分工和兼职清理“回头看”,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干部培训工作计划,采取上级办班、委托办班和自行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今年3月,首次组织对全市420名纪律审查岗位干部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四是从严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纪律规定,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严肃处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弘强书记在年初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提出的“保持忠诚本色、树立干净形象、练就担当本领”具体要求,以及近期提出的“三个更像”有关要求,结合宿迁实际,着力建设“四守四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即坚守理想信念,在党性修养上日有所进;坚守政治使命,在担当精神上日有所进;坚守职责定位,在履职能力上日有所进;坚守淡泊清廉,在严于律己上日有所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动真碰硬,把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狠抓落实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抓好干部教育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干部坚决问责,对违反纪律的干部实行“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把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切实关心机关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关心每一位同志的进步成长,不断增强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

[主持人]非常感谢李书记来到“清风扬帆网”,为我们介绍这么多好经验、好做法、好思路,也非常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

[李桂琴]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今年是宿迁建市20周年,欢迎大家到宿迁做客。

[主持人]今天访谈到此结束,各位网友,再见。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