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纪委三措并举推进执纪审理模式转变

发布日期:2017-03-23浏览次数:信息来源:高邮市纪委字号:[ ]


  一是改变“法前纪后”思维,树立纪律权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工作重点从“审违法”向“核违纪”转变,案件材料审核上重点研究、分析证据材料反映的违纪事实,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执行党章和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而不是违法违纪问题一把抓;审理文书制作上严格区分“纪”与“法”,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突出表述违犯党纪情形和后果,体现“挺纪在前”要求。

  二是改变“抓大放小”习惯,彰显执纪力度。注重在“细”字上下功夫,不放过对任何情节轻微、习以为常违纪行为的审核;注重在“严”字上用力气,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案件放在重要位置,动辄则咎,使纪律成为丈量党员行为的尺子,管住“大多数”,震慑制约“关键少数”;注重在“实”字上做文章,完善初核审理、提前介入、协审咨询等程序, 摆脱惯性套路,加强沟通协调,灵活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三是改变“结案了事”做法,维护纪律规矩。健全跟踪督办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管理,围绕受处分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处分决定送达回执、执行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用制度强力推进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在宣布处分决定时,有针对性地对受处分人进行教育,让其忏悔违纪错误、剖析思想根源、汲取沉痛教训。在违纪案件通报时,对一些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案件适度扩大宣布范围,让更多人认识到违规违纪后果,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党纪处分后续处理上,加强与组织、人事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商,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