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9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6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巡视。8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老干部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省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强化整改政治自觉,加强整改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截至11月中旬,《省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四个方面11类25个问题72项整改措施中,已有26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33条整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11条整改措施取得初步成效,其他需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在听取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练如俊同志反馈意见后,局长江桦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表态,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实在在的整改行动体现政治担当,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巡视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印发《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巡视省委老干部局的反馈意见》和局长江桦同志的表态发言,要求局系统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深刻查摆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先后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局长江桦同志带头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同志深入开展谈心谈话96人次,切实统一思想、凝聚整改共识。9月11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局长江桦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抓好巡视整改打牢思想基础。同步指导局系统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增强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合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真落实、见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江桦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王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各项日常工作。8月21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计划和分工方案,并要求可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抓好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召集各责任处室(单位),梳理整改任务,拟定整改措施和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9月7日,局领导班子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审议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省委巡视办审核整改工作方案并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立即组织修改完善,及时印发《省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4个方面11类25个问题72项具体整改措施。9月30日,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整改落实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全局上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统筹、狠抓任务落实,把巡视整改“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满意清单”。

(三)坚持以上率下,有力有序推动任务整改。局领导班子坚持靠前指挥、从严督导,每周局长碰头会均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议题研究推进,每月处长例会均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10月30日,处长例会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对整改不力、落后序时的整改任务进行重点推进。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多次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加快推,直接负责33条巡视整改措施的落实,示范带动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靠前指挥、一线推动,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及时加强对分管责任处室(单位)盯办督办。各责任处室(单位)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局领导班子统一部署,根据整改分工,不推不诿,自觉履行整改责任,有序推进责任范围内各项任务落实。11月13日,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审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及公开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督查检查、过程管控,建立整改工作推进、督查机制,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倒排序时、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定期梳理、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效,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督促各责任处室(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质量要求,有力有序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深入不够、学用结合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对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调整,在抓好原有14个专题学习的基础上,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制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计划》,推动新思想学习向深向实。截至目前,已开展新思想专题学习9次、局系统专题辅导1次。11月2日,第一时间组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传达。通过专题讲座、中心组交流研讨等方式,及时系统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文件、法规。

二是坚持和健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研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实行集体学习预告制度,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学习时间、地点和学习内容,做好学习准备。今年以来,已开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3次,集体学习研讨5次,5名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

三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指导局系统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计划,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强化青年干部理论武装,筹备成立局青年读书会,通过指定书目、好书共享等方式,切实加强青年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陶冶高尚情操。依托局3个党建工作联络组,对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学用新思想特别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关于“对新时代老干部工作形势任务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中心组带支部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研讨2次;指导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纳入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同步加强学习,增强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纳入培训重要内容。把新时代老干部工作形势任务相关内容作为省、市、县各级老干部工作培训的必学内容,着力提升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者对新时代老干部工作形势任务的把握。9月中旬,在省老干部党校举办全省老干部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局相关领导作专题授课;专门安排局领导和局机关职能处室相关同志,在南京、常州、盐城等设区市举办的老干部工作业务培训班上作专题辅导。

三是在局系统部署开展“我为老干部工作献一策”千字文征文活动,广泛听取和征集广大党员干部对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关于“离退休干部工委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与省委组织部对接,省委组织部将根据省委工作安排,将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列入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加强与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协调议事会议机制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协商解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建立设区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双述职”制度,明确从2020年起,各设区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年底在向市委常委会述职的同时,向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书面述职。按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今年已举办全省老干部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3期、279人参训,举办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2期、146人参训。

三是着力提升省老干部党校特色和办学水平。坚持老干部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核心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10月、11月,分别举办2期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和1期全省厅局级离退休干部读书班培训,所有培训班次均专门安排学用新思想专题辅导,着力强化对老干部工作者和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引领。与省委党校建立工作联系沟通机制,争取省委党校的支持与指导,加强课程设计,注重课前调研,推动优质老干部教育资源省市内流动整合;选聘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机关领导和高校教师担任兼职讲师,目前已建立专题师资库97名。加强省老干部党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9月以来,利用在校举办的4期老干部工作培训班,安排工作人员全程跟班学习,提升履职教育培训任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召开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总结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中遇到的难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围绕“实施‘六有一提升’工程,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主题,组织开展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评选、编印典型案例38个,在全省老干部工作系统交流学习。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六有一提升”达标创建,首批达标支部3070个,占比39.6%;第二批申报复核和报备达标支部3233个,约占比41.7%,年底前实现达标支部全覆盖。开展“六有一提升”省级示范党支部评选活动,全省选树127个示范党支部。

(四)关于“老干部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全省老干部工作信息化平台和局系统办公OA功能开发。目前,全省老干部工作信息化平台已建成投用,局系统办公OA功能开发已进入扫尾阶段。指导敦促各地各单位加快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进度,截至目前,全省离休干部数据录入率71.6%、退休干部数据录入率45.5%(以2019年底全省统计数据为基准)。

二是加大老干部工作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力度。9月份,先后举办4期省直单位管理员信息化平台使用培训班,对平台推广运用进行强调,对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错误进行讲解。在局系统印发使用平台工作通联功能的通知,着力提高信息化平台使用率和使用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4502名老干部工作者登录使用信息化平台。

三是持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10月份,举办设区市信息化平台管理员座谈会,充分征求基层老干部工作者、老同志对平台的意见建议;组织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试用办公功能并提出修改意见,有针对性优化、改进平台功能。

(五)关于“发挥老干部工作对社会老龄事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课题调研力度。8月中旬、9月下旬、11月下旬,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深入南京江宁区,徐州邳州市、鼓楼区,常州武进区,宿迁沭阳县、宿城区等地,召开市、县(区)层面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同志代表座谈会,实地调研机构改革后老干部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老干部工作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运行等情况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研究机构改革后老干部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先后5次赴省民政厅等部门、地区,就对接政府各项养老服务政策和社会、组织养老服务资源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和交流探讨,共同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三是9-10月,先后走访慰问96名出省安置离休干部,对17位老同志提出的问题,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抓好解决。10月中旬,下发《关于填报离休干部住房补贴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如实填报离休干部一次性住房补贴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说明原因,并督促其抓好整改。10月下旬,先后赴南京市等地,对老干部工作如何对接社会养老体系进行调研座谈,对南京民政涉老方面政策进行对接。

四是着力加强省老年大学建设。充分发挥局老年大学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协调推进迁址改建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离退休老同志居家学习需求,开设线上教学平台云课堂,设置书画、声乐、养生健康等19门课程,从9月份起免费线上教学;加强与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等对接合作,加大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引进和精品视频课程开发。

(六)关于“局长会议职责定位不够精准明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明晰局长会议职责定位。严格执行《省委老干部局局长会议制度》,认真落实会议议题和议事范围相关规定,切实发挥局长会议谋向定局作用。9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局长会议6次,研究全省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方案、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省老干部工作者协会换届选举方案、敬老日慰问品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人事工作等重大事项。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领导班子带头落实《省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着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已专题研究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1次、网络安全工作1次,组织网络安全专题辅导讲座1期,局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意识形态工作1次。压实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相关单位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局“一网一微一刊一平台”和《银潮》杂志社等自有宣传阵地日常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定《省委老干部局机关干部外出授课规定》,严格规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干部外出授课工作,今年以来,局系统没有出现与党背心离德、发布不良言论等问题。召开全省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工作会议,加强活动阵地意识形态管理。

三是结合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及时梳理、研判局系统和全省老干部工作领域重大风险,深入研究防范化解措施,年底前专题进行研究。

(七)关于“对全省老干部工作和直属单位的统筹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全省老干部工作的统筹指导。召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完善市县和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协调指导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省直单位分片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将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苏单位划分为21个片,每个片组明确组长单位及组长职责;建立省局机关挂钩联系基层制度,每位局领导和每个机关处室挂钩联系1-2个县(市、区)和省直片组,加强沟通联系,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工作督导。加强老干部工作指导,8月份以来,局领导带队深入联系点开展检查指导20次。

二是根据省委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细化省级机关老干部工作考核指标,研究制定《2020年度老干部工作综合考核评分细则(省级机关)》。指导各设区市将老干部工作纳入本地区综合考评内容,推动年度老干部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制定下发《2020年度老干部工作情况专项督查方案》,从11月份开始,由局领导带队成立7个督查组,对13个设区市及各省直单位年度老干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抽查。

四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统筹指导。指导局属单位全部建立党委(支部)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从财务制度层面加大局属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购置费、维修项目等事项开支规范力度。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明确局属单位人事管理责任,在工作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编制职数管理、日常管理、干部人才梯队建设、绩效工资管理等方面提出硬性要求。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推进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8月份,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处室(单位),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根据《省委老干部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内容要求,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针对各处室,局属单位工作实际,围绕责任内容、责任考核与追究等,分类完善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着力构建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三是加强局系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7月8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60余人,赴镇江茅山新四军廉政建设史实馆经受党性锻炼、接受廉政教育;在五一、端午节、国庆中秋等重大节假日前夕,及时通过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局系统党员干部播放廉政提醒、编发警示案例、强调廉洁要求。

(九)关于“存在‘老好人’思想,敢抓敢管不够,‘四种形态’运用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斗争精神。局长江桦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存在的“较真碰硬、敢抓敢管的精神不足”问题,剖析检视问题产生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党性原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相互批评意见40余条。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探索建立局系统《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局系统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谈话函询的规定》,今年以来,对信访举报涉及到科级干部事项的2家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函询提醒。10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局机关1名党支部书记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党内警告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查找问题症结、监管漏洞,确保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二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组织局系统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省级机关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案例选编;10月,邀请省纪委监委省级机关纪监工委相关同志为局系统党务工作者作《如何实施监督》专题讲座,结合典型案例,对近年省级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常见的违纪违法形式进行分析。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双述职和述廉制度;对处室(单位)副职,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述职和述廉制度。局处长例会已落实业务、党建工作“双汇报”制度。

(十)关于“局系统内部巡察和机关纪委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双报告”“双公开”制度,提高巡察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着力增强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职能,加大局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今年以来,局机关纪委列席局采购小组会议21次,涉及采购项目8个;列席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厨房改造工程项目开标会1次;加大执纪力度,今年以来,对1名同志予以诫勉并延长试用期9个月,对1名同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将巡察工作作为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及时对被巡察单位进行意见反馈,督促其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实行清单管理,认真整改落实,逐项对账销号。

(十一)关于“制度建设和监管体系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局系统现有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指导局属各单位同步围绕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资产出租、基础设施建设等管理制度进行完善,11月底前完成相关制度修订完善。

二是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7家局属单位中,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已完成,其他单位11月底前完成。省老年大学已就其设立4个分校未报告事宜,上报书面说明材料,明确整改举措。

三是稳妥有序推进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与所办企业事企分离改革。目前,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已与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正规范有序开展江苏老年旅游总社、江苏省天地寻呼中心、江苏长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清算注销事宜。

(十二)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修订《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办法,11月底前完成。切实加强并定期开展局属单位财务检查。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领域岗位人员采取调整分工、岗位交流等办法,防范风险隐患。

二是完成2019年度局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排查工作。针对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超过参训人数购置文件袋问题,现库存文件袋710只、笔记本190本,采取“先使用库存再按需购买”的方式进行处理,并严格出入库登记,规范会务办公用品保管领用。结合局机关内控制度修订,加强会务办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一事一报”报账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指导关心下一代周报社修订完善《“冰凌花奖学行动”实施办法》,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明确发放对象、规范评选发放流程,全程严格监督;将“奖学行动”资金归口到“未分配利润”会计科目并规范命名为“冰凌花奖学行动”。

三是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已与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正稳妥有序推动江苏老年旅游总社清理关闭工作。

四是指导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从严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目前,所有内部接待单据一律做财务凭证,并设30年保管期限,同时设财务档案室进行保管。

(十三)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各自牵头负责的年度调研课题,分别带领相关业务处室深入基层和联系点,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已牵头开展调研68次。

二是深入推进局系统落实“五抓五促”专项行动12项举措。压紧压实老干部工作部门疫情防控责任,广泛凝聚全省离退休干部抗“疫”正能量,截至目前,我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无一例发生确诊或疑似病例。放大“银发生辉”品牌,组织全省2254支老干部志愿服务团队、62440多名老干部,开展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专项行动,先后实施帮扶项目2085个,开展各类活动10034场次。认真落实省“五方挂钩”工作部署,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机关党委党支部先后与挂钩帮扶村灌云县张兴村建立结对共建关系,深入开展共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政治责任,邀请安全生产管理专家,指导开展局属单位安全生产整改落实“回头看”,筑牢安全生产防线。6月、10月,先后组织开展“以优良作风保证‘双胜利’”系列专题组织生活、“牢记初心使命,锻造过硬作风”主题党日活动,着力增强党性锤炼、优化机关作风。

(十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省钟山干部疗养院超额发放绩效”问题,成立调查核实工作小组,督促指导其抓好问题整改。目前,省钟山干部疗养院所有职工已按要求,将2016-2018年度绩效工资超发金额退还至本单位账户。

二是针对“存在违规接待用烟”问题,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已于2019年3月制定《分院公务接待规定》《丽锦花园酒店商务接待规定》,明确接待范围、审批手续、接待标准和费用报销程序等。目前,接待工作均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三是规范会务办公用品保管领用。针对“全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超过参训人数购置文件袋”问题,现库存文件袋710只、笔记本190本,采取“先使用库存再按需购买”的方式进行处理,并严格出入库登记。结合局机关内控制度修订,加强会务办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一事一报”报账管理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四是严格执行《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局分管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对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要求进行强调和重申。召开驾驶员会议,开展用车管理培训,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

(十五)关于“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局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局长会议已专题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汇报1次,局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机关党建工作1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8月份以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已全程列席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局长会议6次。

(十六)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指导各处室(单位)分类制定并严格落实《2020年党的建设责任清单》。加强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管控,从9月份起,建立并落实月度处长(书记)例会业务工作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双汇报”制度。建立党建信息报送制度,每个处室(单位)明确1名党建信息员,负责抓好上级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部署要求的传达,上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严抓支部建设的动态和做法。

二是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汇编“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和党支部换届规范和操作流程,印发给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结合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邀请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相关同志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进行业务辅导。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成立3个党建工作联络组,今年以来,已对所联系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开展督查指导2次。

三是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结合老干部工作者“素质提升”工程,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工作者队伍。突出老干部工作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局系统干部参加2期老干部工作者业务轮训班,实现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培训全覆盖。10月22日-23日,举办局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如何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如何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如何实施监督、如何做好机关党支部实务工作进行辅导,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党建信息员、纪检联络员共69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针对部分党组织下属党支部书记缺乏党务工作常识问题,将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党总支、省钟山干部疗养院党委所属5个在职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

(十七)关于“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党内政治生活“四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规范制定9月份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扎实做好学习教育、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同志,深入开展谈心谈话96人次,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二是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原则性战斗性。会前,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阅每位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会上,开展自我批评时,班子成员紧密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和措施;相互批评时,班子成员都出于公心、实事求是、坦诚相见,共提出相互批评意见40余条,进一步凝聚抓好巡视整改的共识与合力。

三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记录,建立专人专本记录和调(借)阅审批制度。

(十八)关于“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式化现象较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会流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从时间安排、基本内容、会议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对组织生活会流程进行细化,同步制定流程图,并印发给各党支部,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规可依。

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规范。指导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制定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经机关党委审核后实施。9月底,局系统14个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均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3个党建联络组全程列席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十九)关于“干部队伍结构缺乏必要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储备。加大基层公务员遴选和选调生选拔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局机关已遴选基层公务员1名、选拔选调生1名,正在开展选调生选拔3名。为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选拔军转干部3名,均为35岁左右专业急需的年轻干部。指导银潮杂志社完成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指导省钟山干部疗养院公开招聘医疗技术人员6名。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培养。突出老干部工作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局系统干部参加2期老干部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实现局机关全体干部、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培训全覆盖。突出党务工作能力建设,举办1期党务工作培训班,局系统69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突出干部培训渠道拓展,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等上级部门争取增加学习培训名额10余人次。突出年轻干部培养,选送2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中青年干部主体班次培训;成立局青年读书会并开展第一次活动,推动局系统青年之间加强学习交流,引导广大青年多读书、读好书,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加强干部多岗位历练。积极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推荐1名副处长到省委巡视组挂职1年;选派1名干部参加省委帮扶工作队,赴灌云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加大局机关处室工作人员交流力度,今年以来,交流调整处长1名、副处长1名、工作人员2名,从综合处室提拔到业务处室任处长1名。

(二十)关于“部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缺少规范,个人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2020年9月,举办干部人事业务培训班,对全局系统从事干部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干部人事档案等业务知识培训,部署局属单位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成立专门核查小组,对相关同志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作出说明。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局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填报不一致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找出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年度集中填报工作和凡提必核工作,填报前对领导干部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和领导干部即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从抽查核实情况看,2020年无填报不一致情况。

(二十一)关于“直属单位班子配备和选人用人存在缺陷”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局属单位管理岗位人员配备。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因事择人,认真落实省委“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坚持成熟一个使用一个,不搞论资排辈、降格以求。纠正部分局属单位“重业务、轻管理”的工作倾向,督促指导局属单位配齐配强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为今后改善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结构提供源头活水。目前,省钟山干部疗养院正在按要求配齐人事科工作人员;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已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1名;已选拔1名具有组织工作经历的军转干部到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

二是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指导省钟山干部疗养院制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办法》,对编外用工岗位进行编制管理、总量控制,对编外人员招聘工作进行严格规范。

(二十二)关于“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政治历练和思想淬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6月、9月、10月,分别组织开展“以优良作风保证‘双胜利’”“六个一”系列专题组织生活、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牢记初心使命,锻造过硬作风”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优化工作作风,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7月9日,局主要负责人以“扛起担当之责,砥砺担当之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江苏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带头为局系统81名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

二是树立担当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今年以来,对局机关综合表现突出的7名科级以下干部晋升职级。结合工作实绩、资历等情况,对长期兢兢业业工作、群众口碑好的6名处级干部晋升职级,其中晋升一级调研员2名、三级调研员4名。

(二十三)关于“鼓励激励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对2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提前半年进行了二次晋升;选送1名连续两年优秀等次公务员参加健康休养;选送8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调训。

二是指导局属5家事业单位对绩效分配制度进行自查自评,有序开展修订完善。省钟山干部疗养院已赴省工人汤山疗养院、省海滨疗养院等进行专题调研,正在修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关心下一代周报社已修订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副社长、副总编、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及各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并新设“岗位突出贡献奖”,重点聚焦在报社年度工作中岗位实绩突出的职工,着力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二十四)关于“对整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第一时间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分工方案印发给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做好学习研讨、检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等工作。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印发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每一名党员都问题清、责任明。

二是针对“省钟山干部疗养院超额发放绩效”问题,成立调查核实工作小组,督促指导其抓好问题整改。目前,省钟山干部疗养院所有职工已按要求,将2016-2018年度绩效工资超发金额退还至本单位账户。

(二十五)关于“巡视整改的重点举措没有全部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12月底前完成制度制定。

二是针对“省钟山干部疗养院存在拆分工程现象”问题,2019年12月,省钟山干部疗养院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零星维修队伍,确定了5家单位作为院施工企业库;2020年4月,省钟山干部疗养院制定《疗养院零星维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20万元以上项目由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20万元以下项目由零星施工企业库相关专业企业报维修预算,经院资产小组讨论考察确定施工企业,报院党委会同意后实施,维修决算邀请专业工程审计部门审计;目前,省钟山干部疗养院零星维修工程均严格按规章制度规范开展。针对“省钟山干部疗养院存在党费管理现金坐支现象”问题,2018年7月,院党委已开通银行党费专户,收取现金已存入党费专户;2020年8月,在江苏机关党建云平台开通微信缴纳党费功能,实现党费平台直接缴纳、直接入库。

三是加强局系统公务接待工作规范管理。8月份,局分管领导召开处室专门会议,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强调。11月份,开展局系统公务接待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从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针对“接待未见来访单位公函”问题,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已于2019年10月制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未发生无函公务接待情况。针对“违规接待用烟”问题,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已于2019年3月制定《分院公务接待规定》《丽锦花园酒店商务接待规定》,明确接待范围、审批手续、接待标准和费用报销程序等,目前,接待工作均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四是针对“2019年主题教育的问题整改措施中,目前仍有3项未整改到位”问题,其中,关于“省老年大学在101大院租用的教室属民国建筑,因为文保需要而被省里统一腾退,学校暂时停办,部分省直单位老同志学习需求一时得不到满足”的问题,2018年4月,成立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省老年大学迁址改建工作;2020年4月,推动省老年大学搬迁至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过渡,过渡期内,充分利用两家资源优势,实行合作办学;2020年9月,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离退休老同志居家学习需求,开设线上教学平台云课堂,设置书画、声乐、养生健康等19门课程,从9月份起免费线上教学。关于“进一步厘清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与其所属集体企业丽锦花园酒店的关系”问题,目前,结合我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要求,省钟山干部疗养分院已与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正稳妥有序推进所办企业清算注销工作和事企分离改革工作。关于“局机关2009年被判刑的原财务处某工作人员,有部分公款尚未返还”问题,成立由局领导带队、财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催款小组,于2020年9月7日与本人见面,签订还款承诺、督促分期还款,截止目前已还款4万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局领导班子也清醒认识到,这些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对比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还需要锲而不舍、持续用力,一着不让抓好后续整改。下一步,局领导班子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实举措,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真正让省委放心、让老同志满意。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把深入学习新思想作为巡视整改的重中之重,进一步突出巡视整改的政治性,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以上率下抓好巡视整改任务统筹推进,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一着不让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整改不彻底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收兵。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重点难点事项,局长亲自抓整改、带头保落地;对已经完成整改落实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强督促检查,持续盯紧盯牢,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条条见成效。

三是持续推动建章立制。突出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延伸拓展整改效应,聚焦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整改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在促进问题解决的同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真正将整改成效上升为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真正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是全面放大巡视整改成效。以推动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视整改与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把深化政治巡视与解决老干部工作领域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江苏老干部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老干部工作部门应有贡献和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391535;邮政信箱: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电子邮箱jslgjjgdw@163.com。

 

中共江苏省委老干部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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