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环节,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近年来,该县在推进村务公开的过程中,以村务发言人制度为基础,结合村(居)监督委员会制度和村级党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村(居)情发言人制度,使其成为党务、村(居)务公开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细化规定,规范组织操作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村(居)情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村(居)情发言人的产生条件及工作职责,村(居)情发布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村(居)情发言人制度稳步推进。
在选任条件上讲求规范性。围绕政策理论水平、农村工作经验、群众威信度以及个人社会形象、自身素质、工作水平等六方面,从村(居)书记以外的村(居)"两委"成员中选拔1-2人担任村(居)情发言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优先选任。目前,全县246个村(居)共有村(居)情发言人257名,其中大学生村官42名,占总人数的16.3%。
在实施程序上讲求规范性。根据规定,村(居)情发言人制度在具体操作上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工作流程,分为会前准备、村(居)情发布、公开落实三个阶段,按照收集群众意见、确定发布内容、起草村(居)情报告、组织发布会议、公开村(居)情简报、督查整改落实等六步实施,突出了组织程序的规范性。
在现场发布上讲求规范性。为确保村(居)情发布会规范有序,该县要求发言人必须严格按照会前审定的村(居)情报告发布信息,负责政策性解答村(居)民代表针对发布内容提出的询问或质询,对不能当场解答的,收集群众意见后,提请村(居)"两委"会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在下次发布会上进行反馈。
在活动组织上讲求规范性。村(居)情发布会一般由村(居)书记主持,每月25日至次月5日召开,村(居)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村(居)党员和群众代表20-30人参加,驻村指导员、镇包村干部列席。村(居)情发布会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两种,如遇重大或特殊情况,经村(居)"两委"研究,随时发布。
内延外伸,明确发布内容
规范村(居)情发布内容是推行村(居)情发言人制度的关键。在实施过程中,该县将村(居)情发言人制度与党务、村(居)务公开有机结合,进一步丰富村(居)情发布内容,拓展公开外延,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意见》规定,村(居)情发布报告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集中宣讲上级出台的与农村基层工作、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县镇两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村(居)贯彻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党务、村(居)务规定公开的内容。集中发布村级党务、政务、事务、财务等内容,含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以及村(居)财务收支、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土地征用及宅基地调整审批、计划生育、社会优抚救济、一事一议重大项目实施等群众关注的事项。
群众"点题"公开的内容。重点答复党务、村(居)务公开后,群众针对公开内容提出的质疑、意见或建议,以及上一次村(居)情发布会上未能现场答复的相关问题。
严格监督,抓实关键环节
为确保村(居)情发言人制度取得实效,该县充分发挥村(居)监督委员会的主体作用,围绕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村(居)情发布报告审核、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确保村(居)情报告内容真实、群众意见逐条落实、突出问题整改靠实。
严把群众监督关。每次村(居)情发布会,村(居)监督委员会都会随机约请20-30名村(居)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并且通过按季轮换,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覆盖面。同时,规定其他村(居)民想要参加发布会,只需在会前向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报告并登记即可,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严把意见征集关。村(居)监督委员会聚焦群众关切,在村(居)情发布会召开前,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座谈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对村(居)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后反馈村(居)"两委"会,要求集中研究,认真答复,做到群众意见件件有回音、条条有答复。
严把报告审核关。村(居)"两委"会集中商定村(居)情发布内容,明确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后,由村(居)监督委员会围绕村(居)情报告是否全面、发布内容是否真实、引用数据是否准确、群众意见是否反馈、整改措施是否靠实等五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全部达标后方可发布。
严把整改落实关。村(居)监督委员会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求村(居)"两委"制定整改措施,公开整改时限,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踪,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打折扣。
该县村(居)情发言人制度实施一年多来,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显现出多方面积极的效应:
——村(居)情发言人制度聚焦村级干部作风效能,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实施村(居)情发言人制度,按月向群众报告村(居)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两委"成员廉洁履职等情况,使农村工作由"背靠背"变为"面对面",由村(居)干部"瞒来瞒去"变为"直来直去",对于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勤廉意识、转变作风、提升形象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加强民主管理、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年来,我县村(居)干部在民主评议中群众满意率平均达85%以上,并且逐年提升。
——村(居)情发言人制度聚焦基层群众切身利益,调动了村(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实施村(居)情发言人制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定期向村(居)民报告,提交村(居)民评议,接受村(居)民监督,充分调动了村(居)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2012年,全县246个村(居)监督委员会共否决或纠正村级违规决定事项438件,制止村级不合理开支372笔,提出意见或建议800余条。
——村(居)情发言人制度聚焦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实施村(居)情发言人制度,践行"阳光村务",在还干部一个清白的同时,也给群众一个明白,提高了村(居)"两委"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干事创业的氛围。今年1—7月份,全县村级信访量下降32.3%,80%以上的村居在经济活动方面实现了零信访;全县各镇、村716个收入类项目和103个投资类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增加收益1800余万元,减少支出1300多万元。(作者系建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蒋红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