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工作
彰显“滚雪球”倡廉效应

发布日期:2014-09-29 信息来源:丹徒区纪委 字号:[ ]

  7月12日上午刚一上班,镇江市丹徒区高桥镇党委组织委员刘永利就来到区纪委党风廉政室,向组织汇报自己刚刚购买了一辆斯柯达明锐轿车,并由区纪委工作人员调出其财产申报档案,逐条申报更新。刘永利告诉记者,丹徒区的干部都知道,只要是家里添了什么重要资产,都得第一时间到区纪委申报备案,"我是今年上半年刚刚提拔的干部,在我提拔之前,家庭财产情况都已向社会公示过了,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立,既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又保护了干部的清白,我们大家都很支持!"
  若想勇立潮头,唯有变革创新。近年来,镇江市丹徒区以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工作为载体,筑起源头治腐"防火墙",有效夯实了丹徒区党风廉政建设基石,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早在2007年,丹徒区就启动了拟提拔干部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工作这一创新之举,规定干部在提拔任用前,需向组织申报个人及家庭财产,接受组织核查,建立档案,进一步强化廉政长效监管。2008年,在多次调研、论证基础上,将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纳入党务公开条目。同时,明确规定,将拟提拔干部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列为该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在干部任前考察期间,组织将拟提拔干部本人填报的家庭财产情况、廉政承诺情况和述廉民主测评情况,张贴在单位党务公开栏上,一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此项制度的推出,无疑掐住了腐败滋生的"七寸",立刻激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对让即将提拔的领导干部公开晒"家底"的做法,大多数党员干部群众表示欢迎,"心不偷,凉飕飕,既然是要走上领导岗位,就应该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家庭财产只要来路正,就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但是也有人提出这样的担心: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出招虽狠,但会不会只是走走形式,如果有人虚报瞒报,要不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对此,区纪委职能部门给出明确答复,干部申报的财产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的同时,组织上还将到房产、车辆等管理部门进行核查,一经发现财产申报不实的,暂缓其本次提拔。如果该干部再次出现申报不实的情况,不予提拔并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据了解,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已有251名拟提拔干部申报了个人及家庭财产,占全区现职副科级以上干部44.1%。今后,随着制度的逐年推行和干部提拔批次的滚动,财产申报人数还将不断增加。与此对应的是,该区党员干部的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也明显增强。
  丹徒区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得到上级纪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2007年以来,中央、省、市纪委、组织部门多次到该区进行调研,中纪委《要情专报》第165期专题刊发了丹徒区的经验和做法,2008年,该项工作荣获江苏省纪委颁发的"创新奖"。2010年,江苏卫视"廉政时空"栏目拍摄、播放了专题片《财产申报在丹徒》。
  "反腐倡廉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抓源头、稳推进是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思路。虽然选择拟提拔干部进行财产申报的切口较小,但是其‘滚雪球’效应的发挥,势必让治腐成效积跬步至千里。相信若干年后,全区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一定能够实现全覆盖。"谈到财产申报工作的发展前景,丹徒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幸福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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