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加强案件审理建议工作

发布日期:2016-10-21 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 字号:[ ]

  东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向案发单位及相关部门发出书面审理建议,探索出一条拓展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推进源头防腐治腐的有效途径。去年以来,该市纪委共向12个单位发出审理建议书,提出审理建议42条。
  为找准漏洞,把准脉搏,该市在工作中设置"三堂会诊"程序,由案件审理部门牵头,约请案件检查部门、案发单位参加。对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对经济发展环境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在同一或相关领域多次发生、屡纠屡犯的案件,新领域出现的、需引起关注的案件等,共同进行研究剖析,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查找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
  该市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不同特点,从教育警示、监督制约、建章立制、推进改革、刹风整纪、励志疏导等"六味药剂"中,选择性地加以配制,开出建议类"复合药方"。
  村干部共同贪污、侵占土地补偿款,是前些年该市多次查处的一类案件。为此,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甄别其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提出规范土地征用补偿款审批流程、增加资金发放透明度等建议。该市有关部门认真采纳意见,并从建章立制入手,在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选齐配强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该市提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行事企分开、加强招投标监督、强化财务监管等建议。相关单位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整改,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
  该市把管用有效作为检验和衡量审理建议工作的标准。在分析案情时,综合运用逻辑学、犯罪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基本原理,进行科学分析。在提出建议时,坚持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相一致,与案发单位或相关部门实际状况相吻合,与条理清晰、言简意赅、便于操作的行文要求相适应。在组织推进时,明确接受单位"一把手"在落实审理建议中的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工作责任,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之中。
  在该市提出的42条审理建议中,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4条、建章立制的16条、廉政教育的15条、其他事项7条。该市纪委、监察局还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4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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