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纪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自2011年起,连续5年先后对18个镇区和29个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巡查。
一、顺势而为,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巡查制度。一是明确巡查对象,重点针对问题较多的单位。每轮巡查之前,由市纪委班子成员、机关各室根据平时信访调查、纪律审查、作风督查掌握的情况,提出巡查对象建议名单,重点选择人财物权相对集中、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作风建设问题比较突出的镇区、部门和单位,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确定5—10家。二是明确巡查内容,紧紧围绕执行不力的制度。对列入巡查的制度实行动态调整,每轮巡查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制度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研究确定。2013年突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2014年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关文件;2015年重点检查《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等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明确巡查要求,坚持突出问题导向。事前备足功课,对被巡查单位信访举报和纪律审查中的问题进行分类筛选,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个性化的巡查方案。事中捕捉疑点,根据被巡查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比如,对农口部门重点巡查农业项目审批和涉农资金监管情况,对交通部门重点巡查工程建设情况,对教育、卫生部门重点巡查行风建设情况。事后分类处置,坚持科学审视巡查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性质和原因,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比如,建立纪委常委挂钩指导、基层工作室分片督办等制度,加大基层纪律审查力度;分系统全覆盖开展作风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健全纪委约谈、评议质询等措施,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二、创新方式,灵活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工作。在采用听、看、议等常规手段的基础上,做细做深三项工作。一是"广视角"测评访谈。测评对象扩大到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访谈对象扩大到所有在编人员,最大限度捕捉问题信息。2014年对市交通局等5家单位开展巡查,紧盯廉政风险点广泛开展核查,获取问题线索5条,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二是"纵深化"跟踪调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深入细致展开调查。2014年八林新寓200多套住房面积测绘错误,回迁户意见较大,巡查人员踏勘现场,很快查清了测绘事务所、房管所相关人员失职问题,3人受到警告处分。三是"全覆盖"介入审计。坚持巡查单位审计全覆盖,已经审计过的单位,从审计报告中寻找蛛丝马迹;尚未审计的单位,请审计人员参与巡查。2014年研判审计报告发现,市文广新局违规将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免费提供给某协会使用,我们抓住疑点顺藤摸瓜,突破了该局局长等3人贪腐窝案。
三、完善措施,切实保障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效果。一是强化组织推进。巡查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从承担惩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职能部门选调精干力量参加,并将纪委职能科室人员、各派驻纪检组长纳入其中。每次根据工作需要,从人才库中随机抽调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实行巡查组长、组员两个不固定。一般采取组织自查、驻点检查、情况汇总、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等五个步骤。坚持时间服从质量,问题查不实、查不透决不"收兵"。二是从严运用结果。用好巡查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是巡查监督取得实效的关键。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巡查整改建议书》,责成被巡查单位逐项整改销号,并实行按期报告、跟踪回访和群众评判,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巡查情况的综合评定作为被巡查单位班子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奖评选的重要依据。三是提升整体效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做到有线索不放过、有问题不放过、有举报不放过。一般问题线索现场核实,及时追踪;重要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置;突出问题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通报会上通报曝光,教育警示各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