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委坚决履行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6-02-26 信息来源:新沂市纪委 字号:[ ]

  去年以来,新沂市委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徐州市委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市委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市委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制定新沂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将全年目标细化分解为6类14项具体任务,明确8个牵头部门和74个责任部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15日前分别向市委、纪委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围绕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年内督促整改问题102个。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整改落实抓在手上。市委以最坚决的态度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即知即改、立改立行,努力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定了《中共新沂市委关于中央巡视组、省委、徐州市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四个方面的21个问题提出70条整改措施;制定《中共新沂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四个方面的36个问题提出98条整改措施,深入开展"为官不为"和群众身边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对7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和责任追究,对16名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理,切实以整改落实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三是带好班子队伍,始终把转变作风放在心上。市委主要负责人多次与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心谈话活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要求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向自己看齐,各级领导干部向市四套班子领导看齐。2015年,全市先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7次,对发现问题快查快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先后3次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6件。全面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全年共减少"三公"经费211万元,同比下降5.2%。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守纪律讲规矩、拓展两个习惯"和"党员干部下基层百日家访"等活动,促进市委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转变。
  四是坚决挺纪在前,始终把党的纪律严到份上。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制定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2015年对农口4家单位开展专项巡查,重点查找 "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工作,监督执纪人员达机关总编制数70%以上。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2015年,全市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立案数,查办乡科级干部数,挽回经济损失数均大幅度增长,体现了正风肃纪、惩腐肃贪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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