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清单式管理促履职担当

发布日期:2017-02-08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赣榆区纪委字号:[ ]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对镇(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清单定责、照单督责、查述评责、严肃问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履职担当。
  清单定责。以区委制订“两个责任”体系为基础,细化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责任清单,明确镇(区直部门)党委(党组)8项责任,镇(区直部门)纪委(纪检组)7项责任。镇一把手、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编制个人清单,“一人一本账”,并在镇、村公开栏常年公示,让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一目了然、方便监督。实行“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模式,在履行责任清单的同时,每年确定若干项重点任务,按照项目推进要求,明确完成标准、措施和时限。
  照单督责。定期利用区委智慧政务平台向各镇(区直部门)下发“两个责任”提醒单,区委、区政府领导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整改约谈、回访约谈活动。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约谈镇党政一把手29人次。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全区15个镇一把手全部签订责任书。实行痕迹化管理,要求年初有工作计划,平时有记录,季度有自查鉴评,年终有总结报告。
  查述评责。出台《“两个责任”考评办法》,实行“三查两述一考”,通过本级自查、重点抽查、半年督查、述责述廉和年底考评,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考评结果纳入区、镇绩效考评内容,作为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年终由区委常委带队对15个镇和15个区直重点部门进行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镇、各部门一把手向区委全会述责述廉。
  严肃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赣榆区委出台《党政机关问责办法(试行)》,厘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的边界,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对落实责任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守土有责的意识。完善落实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典型案件通报曝光、问责工作联席会议、“一案双查”等4项制度。今年以来,全区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2人。如,2015年9月14日,宋庄卫生院院长裴某因顶风操办孩子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随后,区纪委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区卫计委主任、党委书记、分管副主任以及纪检组长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在全区干部大会上予以通报,责成区卫计委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并将书面检讨报区委、区纪委。同时将有关情况在网站、微信、微博等予以曝光,在全区引起强烈反响,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