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苏北,暖风拂过连片拔节的麦田,也吹散了泗洪县村会计老陈心头积攒了20多年的郁结。当了几十年村会计的他,最近等来判决:长年对他捏造事实、恶意诬告的刘某某,因诬告陷害罪、虚假诉讼罪获刑2年6个月。
在宿迁,诬告不再是“零成本”。2020年以来,已有46名恶意诬告者被依法追责,特别是去年以来,一场查处诬告陷害弘扬清风正气专项行动在全市推开,共对21名恶意诬告者严肃查处。
“认真干事,凭什么无故受委屈?”
“5毛钱能让你查半年,我叫书记跟我到哪,他就得跟我到哪。”这是刘某某常年挂在嘴边的话。他也确实用20多年时间,把这句狂妄的话,变成了村干部们甩不掉的梦魇。
1998年,刘某某为规避农业税,把全家户口迁出村子;2004年农业税全面取消,他反悔想要回已被村集体重新分配的承包地,诉求未获满足,便把所有不满尽数倾泻到了老陈和历任村干部身上。刘某某通过篡改土地确权证、伪造镇村两级证明材料等方式,拼凑出一整套虚假证据,以“侵占土地承包金和补贴款”为由,先后将村干部、村委会告上法庭20余次,均以败诉告终。可转头他就拿着虚假材料,持续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一口咬定村里贪污了自己的土地补贴。
“和农业农村部门的原始登记资料一比对,就发现他提交的材料是伪造的。”泗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村里前后换了4任村书记,每一任都被这件事缠得焦头烂额,要么提前卸任,要么干脆调离。而老陈作为当事人,不仅要一次次放下手头的工作配合谈话、核实情况,更难熬的是村里的闲言碎语:“总有人在背后议论,你要是没犯错,怎么老被举报?”
类似的情形,在基层并不少见。宿迁市纪委监委梳理近年来查办的46起诬告陷害案件发现,超七成被诬告对象为村(社区)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一线执法人员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一线履职干部。
“一线干部常冲在攻坚克难的前沿,反而更容易成为诬告的目标。”宿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分析,被诬告的诱因各有不同:有的因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触及个别人或团体利益而被恶意举报;有的在换届选举、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时期遭到“贴牌”式诬告;有的则因私人恩怨被虚构情节、恶意抹黑。
宿豫区村书记老袁,对此有着切肤之痛。他临危受命接下前任留下的拆迁纠纷烂摊子,即便村里早已和当事人签订合法征收补偿协议、补偿款也已全额兑付到位,他还是成了当事人的“靶子”。对方在抖音平台频频发布短视频,点名道姓骂他是“村霸”“一手遮天”,编造他乱砍村民树木、违法占地建小产权房的谣言,哪怕被举报砍伐的树木至今还好好长在路边。视频在网上传开,亲戚朋友刷到后纷纷打电话来问情况,陌生网友更是在评论区里跟着骂“贪官就该抓”。
忍无可忍的老袁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方侵犯名誉权。官司胜诉后,对方虽当庭道歉,却转头又以匿名方式继续发布不实短视频。身边不少人劝老袁不必计较,忍一忍就过去了,可他始终想不通:“我们认认真真干事、踏踏实实履职,凭什么要平白无故受这份委屈?”
让基层会办案、敢办案
然而,诬告易、查处难。
尽管相关法律条例都对处置诬告陷害问题有所规定,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一系列实操难题仍长期掣肘基层执纪执法:举报内容往往真假参半,10个问题里只有1个属实,就一定不能认定为诬告?错告与诬告的边界如何精准厘清?举报人的主观恶意又该如何证明?……
针对一线实践中的堵点难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宿迁市纪委监委率先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明确诬告陷害的4类情形,涵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歪曲夸大事实、已有明确核查结论后仍无理缠访闹访,以及利用网络平台散布谣言、侮辱诽谤等,并配套编制6项业务流程图和7类标准文书,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统一处置标准,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会办、不敢办”的难题。
针对主观恶意取证难问题,宿迁推行“双笔录”固定证据:核查前核对举报内容、告知权利义务,核查后反馈调查结论,确认举报动机和诬告事实。两份笔录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闭环,也成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置的关键依据。
“过去常遇到举报人翻供,前面说得头头是道,查实造假后就一概不认,我们也束手无策。”在宿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看来,“双笔录”制度把工作做在前面,既规范了信访举报受理程序,也从源头破解了取证难题。
仅去年,宿迁就对18名恶意诬告者依法追责,数量超过此前4年总和,并首次向社会公开通报6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释放出“诬告陷害必有代价,遭受诬告组织撑腰”的强烈信号。
一信双查,确保不枉不纵
严查诬告陷害,会不会挫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会不会沦为个别党员干部对抗群众举报的“挡箭牌”?……这些问题,从制度设计之初,就被宿迁市纪委监委反复思考、时刻警惕。
“我们打击的,是极少数滥用监督权的人,绝非正常合法的群众监督。”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宿迁按照“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谁有问题就处理谁,有多大问题就处理多大问题,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分开处理”的原则,对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实行“一信双查”,既核查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也审查举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精准定性、恰当处置、不枉不纵。
2021年3月起,举报人杨某某因私人恩怨,用冒名打电话、寄匿名信的方式,先后上百次向省市县三级部门举报宿豫区原村书记陈某某,罗列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补贴等13个问题。经过核查组一轮轮细致核实,13个问题中仅2个部分属实,其余11个均为失实或查无实据。最终,宿豫区纪委监委对陈某某查实的违纪问题,先后给予了党内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杨某某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行为同步核查,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针对不同情节的诬告行为,宿迁根据诬告者的主观恶意、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党纪政务处分、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确保罚当其过。去年查处的18起诬告陷害案件中,刑事立案2人、治安处罚11人、批评教育5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狠刹诬告歪风,让信访举报更加理性、更加规范。2025年,宿迁全市扣除重复举报后的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而信访举报转立案贡献率,同比提升了11.2个百分点。(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