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环保部62岁女官员遭举报 10年前贪污被翻出
发布日期:2012-11-15 信息来源:新京报 字号:[ ]

  “我今年62岁了,该退休养老了,却可能沦为阶下囚。”昨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刘以革,因涉嫌贪污罪在一中院受审。 
  内部举报中纪委调查 
  上午10时40分许,头发花白的刘以革被带入法庭,站定后她慢慢掏出一副老花镜戴上。 
  工作履历等资料显示,1950年出生的刘以革曾上山下乡,18岁参加工作。1998年适逢中央机关机构改革,48岁的刘以革从财政部到了当时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参与筹建该局下属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晟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她的公职身份还是该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据检方介绍,刘以革在62岁被发现十年前的案子,是单位内部举报,中纪委介入调查。 
  自称曾“拒绝年薪制” 
  检方指控,1998年12月至2006年1月间,刘以革利用担任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中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将公司56万元转入以其父亲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作为中晟公司的账外资金,后从中非法占有8万余元。 
  1999年至2001年间,刘以革将中晟公司200万元借给深圳一家公司,后非法占有深圳公司支付中晟公司利息共计24万元。 
  法庭上,听到辩护人出具证明称她拒绝年薪制时,刘以革掩面痛哭,“从公司成立到现在,每月拿6000多块的工资,2000年就有人提议年薪制,按说我可以提上百万的奖金,但作为一个司局级干部,我真的只想把公司做起来”。 
  昨日,法庭对本案未当庭宣判。 
  ■ 说法 
  年底春节包红包“打点” 
  按照刘以革供述,之所以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把钱转到父亲账户,是为解决一些无法公开账目上列支的费用。 
  她自称从财政部调动到环保部后,对于有关环保的投资并不了解,需要请专家对投资进行评估,另外“作为环保公司需要资质,都要有一些打点”,事前事后都会给人家包红包。 
  证据显示,刘以革从账外账上提钱都是发生在每年年底及春节期间。 
  此外,刘以革称,被指控第二项中的200万借款,之所以肯借给深圳一家公司,是因为她在财政部时的一个老领导打电话,称同学在该公司,目前资金遇到困难,想让刘以革帮忙。 
  据悉,刘以革到案后,为谋求从轻或减轻处罚,揭发了中晟公司下属公司总经理涉嫌挪用50万给领导孩子留学做银行保证金,中晟公司同事挪用1500万、贪污50万。目前上述两人已分别被审查起诉和取保候审。

 

 


 案件聚焦 更多>>
原环保部62岁女官员遭举报 10年前...
长沙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彭再魁涉嫌受贿案...
广州拥有22套房城管政委涉受贿案进入...
河南一县人保局长因贪获刑
贪污受贿青岛福彩中心原主任一审获刑
珠海原烟草局长贪贿五百余万一审获刑
海南省纪委通报一批贪污受贿典型案例
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受贿案一审宣...
广州番禺区区长楼旭逵透露 “房叔”涉...
陕西延长油田公司原副总受贿530万元...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察厅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夏路马鞍山一号
电 话:(025)83393763    备案号:苏ICP备06004769号    邮政编码:210013
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察厅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